索 引 號 | 01425815-X/2015-00101 | 分 類 |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 / 批復 |
發布機構 | 連云區住建局 | 發文日期 | 2015-11-03 |
標 題 | 關于江蘇泓慶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生產污水排放接入位置的批復 | ||
文 號 | 連區建〔2015〕101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你公司廠區至226省道污水檢查井段的污水管道需按相關工程建設程序進行規范設計、施工,排放的生產污水經處理后,相關指標需達到市政污水管道接入的標準。你公司《關于江蘇泓慶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有限生產污水排放接入位置的請示》已收悉,經過實地勘察,結合云山片區污水管道鋪設的實際情況,同意你公司排放接入位置為226省道污水管道檢查井。關于江蘇泓慶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生產污水排放接入位置的批復江蘇泓慶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有限公司:請你單位在收到本批復后三個月內按照批復實施到位,再行申請辦理排水許可。此復連云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2015年11月 | ||
時 效 | 有效 |
關于江蘇泓慶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生產污水排放接入位置的批復
關于江蘇泓慶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生產污水排放接入位置的批復
江蘇泓慶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于江蘇泓慶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有限生產污水排放接入位置的請示》已收悉,經過實地勘察,結合云山片區污水管道鋪設的實際情況,同意你公司排放接入位置為226省道污水管道檢查井。你公司廠區至226省道污水檢查井段的污水管道需按相關工程建設程序進行規范設計、施工,排放的生產污水經處理后,相關指標需達到市政污水管道接入的標準。
請你單位在收到本批復后三個月內按照批復實施到位,再行申請辦理排水許可。
此復
連云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