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 | 14253113/2018-00021 | 分 類 | 其他 / |
發布機構 | 連云區統計局 | 發文日期 | 2018-07-04 |
標 題 | 關于申請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專項經費的請示 | ||
文 號 | 連區統(2018)10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我區做好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約需專項經費150.1萬元(后附費用明細),其中第一年(2018年)所需啟動資金約79萬元,第二年(2019年)所需后續資金約71.1萬元。 | ||
時 效 | 有效 |
關于申請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專項經費的請示
區政府:
根據《國務院關于開展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的通知》(國發〔2017〕53號)、《省政府關于我省做好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工作的通知》(蘇政發〔2018〕17號)、《市政府關于我市做好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工作的通知》(連政發〔2018〕70號)精神,我區將于2018年起全面組織開展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普查主要工作歷時兩年。普查對象是在我區境內從事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的全部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和個體經營戶。普查主要內容包括普查對象的基本情況、組織結構、人員工資、生產能力、財務狀況、生產經營和服務活動、能源消費、研發活動、信息化建設和電子商務交易情況等。
經濟普查是一項重大的區情區力調查,涉及范圍廣、參與部門多、技術要求高、工作難度大。為確保普查工作質量,按照上級要求,需要組織宣傳動員、采購普查設備、組織業務培訓、開展普查試點等,普查工作中需要聘用大量普查指導員和普查員,支付聘用人員的勞動報酬,在單位清查、普查登記、數據處理等普查關鍵節點加班加點的,需要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支付加班補貼。
經初步測算,在保證普查質量的前提下,以盡可能低標準計劃各項費用支出,安排辦公費、印刷費、數據處理設備購置、試點和培訓等工作,謀劃一次低成本的連云區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我區做好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約需專項經費150.1萬元(后附費用明細),其中第一年(2018年)所需啟動資金約79萬元,第二年(2019年)所需后續資金約71.1萬元。
當否,請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