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14253113/2013-00064 | 分 類 | 其他 /決議 |
發布機構 | 連云區 | 發文日期 | 2013-06-17 |
標 題 | 關于發布連云區第一次水利普查公報的請示 | ||
文 號 | 連區農林〔2013〕48號連 區 統〔2013〕32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水利普查是國務院組織開展的一項全國范圍的重大國情國力調查,也是新中國水利發展史上的一件大事。自2010年我區第一次全國水利普查工作開展以來,在市第一次全國水利普查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工作組織有序,有關部門密切協作,在全區普查人員共同努力下,圓滿完成了普查任務。我區水利普查成果經專家審查、征求成員單位意見后逐級上報,并通過了連云港市水利普查辦公室的數據審核。 | ||
時 效 | 有效 |
關于發布連云區第一次水利普查公報的請示
關于發布連云區第一次水利普查公報的請示
區政府:
水利普查是國務院組織開展的一項全國范圍的重大國情國力調查,也是新中國水利發展史上的一件大事。自2010年我區第一次全國水利普查工作開展以來,在市第一次全國水利普查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工作組織有序,有關部門密切協作,在全區普查人員共同努力下,圓滿完成了普查任務。我區水利普查成果經專家審查、征求成員單位意見后逐級上報,并通過了連云港市水利普查辦公室的數據審核。具體相關工作情況如下:
一、基本情況
為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摸清水利發展狀況,提高水利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實現水資源可持續開發、利用和保護,國務院決定于2010年至2012年開展第一次全國水利普查。普查分4個階段開展,2010年前期準備,2011年清查登記,2012年填表上報和成果發布。本次水利普查有8項內容、32類對象,各類指標324個。國務院水利普查辦公室確定的普查范圍為:
1、河湖基本情況,流域面積50km2及以上的河流,水面面積1km2及以上湖泊。
2、水利工程,包括水庫、水電站、水閘(1m3/s以下不普查)、泵站、引調水、堤防、農村供水、塘壩、窖池等9類。
3、經濟社會用水調查,調查對象包括居民家庭、農業、公共供水企業、工業企業、建筑業企業及第三產業等用水戶。用水大戶逐一調查,一般用水戶采用典型調查的方式推算獲得。
4、河湖開發治理保護情況,包括河湖取水口、地表水水源地、入河湖排污口、具有治理保護任務的河流與湖泊。
5、水土保持情況,我市主要包含水蝕調查和水土保持措施兩項內容。
6、水利行業能力建設情況,包括3類單位,主要是從事水利活動的法人單位,水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所屬單位管理的從事非水利活動的法人單位,鄉鎮水利管理單位。
7、灌區專項,包括灌溉面積普查和總灌溉面積在50畝及以上的灌區普查。
8、地下水取水井專項,重點調查規模以上機電井,規模以下機電井、人力井以村為單元進行簡單普查;調查規模以上地下水水源地。
本次普查的標準時點為2011年12月31日,時期資料為2011年度。全區共確定鄉鎮級普查區7個。
二、普查公報
經過近3年的努力,第一次全國水利普查成果已經形成,水利部、國家統計局于3月26日聯合發布了《第一次全國水利普查公報》,江蘇省水利局、省統計局于5月底聯合發布了《江蘇省第一次水利普查公報》,連云港市水利局、市統計局于6月中旬聯合發布了《連云港市第一次水利普查公報》,并要求縣區級公報于6月底前發布。按照江蘇省水利普查辦公室規定的市縣級公報格式和審定下發的數據,現已完成《連云區第一次水利普查公報》(見附件)的編制,公報包括前言、主要數據和注釋三大部分,主要數據分六個方面公布,與省、市公報一致。
三、發布計劃
根據《連云港市水普辦關于做好第一次水利普查縣級公報發布工作的通知》(連水普辦〔2013〕5號),區級水利普查公報應由區農林水利局和區統計局報區人民政府同意后,聯合向社會發布。按照連云港市水利普查辦公室有關普查公報發布的總體要求,我區水利普查公報計劃在6月底前發布,擬在區政府網站全文發布。
專此請示,當否,請示復。
附件:連云區第一次水利普查公報
2013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