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55245688-2/2010-00001 | 分 類 | 其他 / 通知 |
發布機構 | 連云區 | 發文日期 | 2010-12-24 |
標 題 | 關于印發《連云區商務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 | ||
文 號 | 連區政辦發〔2010〕147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
時 效 | 有效 |
關于印發《連云區商務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
關于印發《連云區商務局主要職責
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
各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各有關單位:
《連云區商務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已經區政府批準,現予印發。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連云區商務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根據《中共連云港市委、連云港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連云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連發〔2010〕11號)和《中共連云區委、連云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連云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連區委〔2010〕18號),設立區商務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掛區糧食局牌子。
一、職責調整
(一)將原區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的職責、原區投資促進局的職責、原區貿易發展局的職責、原區發展和改革局內貿管理的職責,整合劃入區商務局。
(二)加強內貿工作,推動內外貿融合,搞好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監測,深化流通體制改革,大力發展現代物流和商貿新型業態,促進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市場體系的建立和完善。
(三)加強全區經濟對外開放研究,加強國際貿易、開發園區、外商投資、國際服務貿易、服務外包產業、電子商務發展的規劃、政策和重大問題的統籌協調,推進貿易和投資便利化,維護公平的對外貿易秩序。加強投資促進工作,推進外來投資重大項目實施,積極引進重大產業資本,引進國外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改善投資環境,完善投資促進體系。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內外貿易、利用外資和國際經濟合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訂全區內外貿易、利用外資和國際經濟合作規范性文件,擬訂全區商務發展戰略、實施規劃和政策措施。
(二)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流通體制改革的方針政策,指導流通企業改革、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現代會展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貫徹執行省、市商務領域電子商務發展的政策、措施、標準、規則并做好相關推進管理工作。
(三)擬訂全區內貿發展規劃,促進城鄉市場發展,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工作,推進農村市場和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絡工程。
(四)承擔牽頭協調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的責任,負責商務行政綜合執法工作,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臺,按有關規定對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五)研究擬訂全區商品流通等服務業的規范性文件,調查研究流通行業重大問題,提出政策建議。承擔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的責任,指導協調消費品市場的建設和管理,負責重要流通設施、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初審、評估,提出立項建議,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調查分析市場運行狀況和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按分工負責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按有關規定對酒類、拍賣、典當、農貿市場、再生資源、成品油、煤炭經營、舊機動車交易等特種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六)負責全區商品進出口管理工作,貫徹落實國家、省、市促進外貿增長方式轉變的政策措施,執行國家、省、市進出口商品管理辦法、進出口商品目錄和進出口商品配額招標政策,負責全區進出口配額計劃的編制和下達并組織實施。
(七)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對外技術貿易、進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出口的政策,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體系建設,依法監督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和省限制出口技術的工作。
(八)組織協調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的工作,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組織產業損害調查,指導協調國外對我區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的應訴及相關工作。
(九)貫徹落實國家外商投資相關法律和政策,指導全區外商投資工作,擬訂外商投資的管理辦法,擬訂利用外資的中長期發展規劃,依法核準全區外商投資項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規定的變更事項,依法監督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合同章程的情況并協調解決有關問題,指導和管理全區投資促進及權限內的外商投資企業的審批事項,負責全區外商投資和外商投資企業生產經營情況統計。
(十)負責組織實施全區招商引資工作,負責擬訂全區招商引資政策并組織實施,擬訂赴境內外舉辦各種商貿交易會、展覽會、展銷會等活動的管理辦法并實施監督,負責全區招商引資活動牽頭策劃、組織、聯絡,指導、管理、監督以連云區名義在境內舉辦的各種商貿交易會、展覽會、展銷會等活動,負責全區重點招商引資項目的洽談、服務、協調,負責督促、檢查、推進全區招商引資項目及招商引資目標考核,指導、服務、管理、協調開發園區工作。
(十一)負責全區對外經濟合作工作,擬訂和執行促進對外經濟合作的政策措施,管理和監督對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和境外就業等業務;擬訂我區境外投資管理辦法和具體政策;依法審核區內企業對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和境外進(來)料加工貿易項目并實施監督管理;執行國家、省、市對外援助任務;負責全區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對我區經濟技術合作方面的無償援助及贈款管理工作。
(十二)貫徹執行國家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的經貿規劃、政策,指導我區經貿機構與港澳臺地區有關經貿機構開展經貿合作,協調投資管理,組織經貿活動。
(十三)負責全區內外貿易、利用外資和國際經濟合作新聞發布、宣傳工作并提供信息咨詢服務;指導全區商務領域信息網絡和電子商務建設;指導全區商務行業協會、學會等社團組織工作。
(十四)保障全區糧食供應安全,承擔區長責任制下有關糧食流通的具體實施工作。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糧食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貫徹地方糧食流通有關制度并監督執行。擬訂全區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方案,推動全區國有糧食企業改革。負責全區糧食市場監測預警和應急保供。貫徹執行國家糧食購銷政策,指導全區糧食購銷工作。
(十五)對全區糧食流通實施行政管理和行業指導。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糧食行業的執法檢查,維護全區糧食流通的正常秩序。貫徹落實國家軍糧供應政策,確保本地區部隊、武警的糧油供應工作。做好糧食財務管理工作;承擔行業統計資料的匯總上報。指導放心糧油進農村進社區工作。
(十六)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商務局設3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綜合業務科)
負責重要文件和重要報告的起草工作;協助局領導管理機關日常事務,協調各科室工作;負責大型會議的組織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日常事務接待工作;負責局機關人員教育培訓、離退休人員管理和工資福利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信息、檔案、保密、信訪、后勤、網絡、資產管理等行政事務工作;負責連云招商網站的日常維護,信息發布,簡報編發;指導、管理、協調各鄉街道建立招商網站。負責黨群工作,負責精神文明建設和老干部管理等相關工作。
研究分析經濟全球化、區域經濟合作和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趨勢,研究商務發展政策;牽頭調查、跟蹤全區商務工作整體運行情況、走勢和難點、熱點問題;組織起草促進全區商務發展的政策措施草案。負責市、區兩級重大招商引資項目的確定、督查和協調推進;負責重點客商直通卡的發放和管理;負責對投資環境調查分析,并提出招商環境改善建議;負責制定全區招商引資考核辦法,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重大項目的招商引資、檢查考核;負責全區招商引資項目的確認和統計上報、材料匯總整理、信息發送工作;宣傳推介全區招商引資項目、政策和工業園區;指導、服務、管理、協調開發園區工作;指導監督以連云區名義在境內舉辦的各種商貿交易會、展覽會、展銷會等活動;負責對所屬企業國有資產實施監督管理,確保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對資產負債和收益情況進行監督。負責本系統內的商品質量、計量標準、物價管理和優質服務工作。
(二)商貿管理科(糧食管理科)
擬訂現代流通服務業的發展規劃,提出優化流通業產業結構、深化流通體制改革、發展連鎖經營、物流配送、特許經營等現代流通方式的政策和措施;指導城市商業網點規劃,規范城市商業體系建設;推進農村市場體系發展;指導商品批發市場和期貨市場的建設、發展工作;監測分析全區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組織實施重要商品流通管理,負責酒類、拍賣、典當、農貿市場、再生資源、成品油、煤炭經營、舊機動車交易等特種行業的審核備案和監督管理;負責生豬屠宰行業管理和屠宰執法管理工作;負責商務行政綜合執法工作。提出全區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方案,負責全區糧食市場監測預警和應急保供,指導全區糧食購銷工作。研究、制定、實施所屬企業改革、改制方案,分期、分批、分類做好企業改制工作。
(三)外經貿科(投資服務科)
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對外貿易、經濟協作和外商投資的方針政策;組織實施開放興區戰略,組織實施外商投資優惠政策及招商引資激勵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全區外來投資落戶企業的申報、審核等服務工作,依法初審、轉報區內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其變更事項;監督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及合同、章程工作;負責全區外貿進出口和對外經濟合作工作,執行國家商品進出口、技術貿易和對外經濟合作的管理辦法和政策;研究、分析國內外經貿形勢和我區進出口狀況,提出總量發展、結構調整的建議和措施;組織實施區域經貿合作,處理有關多、雙邊經貿領域事宜;申報各級外貿、經濟合作和利用外資的各項促進資金;負責進出口配額計劃的申報、管理工作;指導和協調加工貿易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進出口商品檢驗、通關、外匯管理、退稅等事務;指導和監督對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設計咨詢等業務;依法審查、上報區內在境外投資開辦企業,并實施監督管理;做好全區對外貿易、國際經濟技術合作的統計上報工作。
負責全區招商引資和利用外資具體工作;分析研究全區招商引資情況,擬訂有關招商引資政策,編制全區招商引資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意見;負責組織實施全區招商引資工作和全區招商服務工作;具體負責全區招商引資活動策劃、組織、聯絡及項目跟蹤洽談;指導、參與外來投資項目的聯系、洽談和簽約工作;負責全區重要招商活動和參加境內外重大經貿活動的組織籌備工作;建立對外招商引資項目庫、資源庫和客戶庫,組織篩選發布招商引資項目;負責收集發布全區重點招商項目,負責招商引資資料的編輯制作;協調解決外來投資企業建設經營期間存在的實際問題。
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置。
四、人員編制
區商務局機關行政編制為3名。
領導職數為:局長1名,副局長2名。
五、附則
本規定由區政府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評估,其調整由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