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1425852-0/2015-00003 | 分 類 | 其他 / 通知 |
發布機構 | 連云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 發文日期 | 2015-08-03 |
標 題 | 關于印發《連云區審計局黨組中心組學習制度》的通知 | ||
文 號 | 連區審發〔2015〕22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
時 效 | 有效 |
關于印發《連云區審計局黨組中心組學習制度》的通知
連云區審計局黨組中心組學習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局黨組中心組理論學習的制度化、規范化建設,全面提高領導干部的理論水平和執政水平,營造自主學習、終身學習和善于學習的良好氛圍,結合審計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參加人員
黨組中心組由局黨組領導班子成員組成,根據學習需要吸收非黨員領導班子成員和各部門主要負責人參加。
二、組織領導
黨組中心組由黨組書記任組長。黨組中心組設學習秘書一名,黨組中心組學習采取集體學習研討和個人自學相結合的方式。
三、學習內容
(一)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等;
(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上級重要會議、文件精神。
(三)《憲法》和各項法律、法規。
(四)審計業務知識和現代科學管理知識。
(五)黨組確定的其他學習內容。
四、學習時間
集中學習研討安排在每月第一個完整工作周周一上午局務會議結束后進行。年度集中學習時間不少于12天。遇有重要的內容需要學習傳達,可以隨時安排。中心組成員要合理安排自學時間,個人自學時間每個月不少于2天。
五、學習考核
黨組中心組成員每年至少開展一次有針對性的調研活動,完成撰寫學習體會、調研報告或理論文章1至2篇,由學習秘書收集、整理上報有關部門。局辦公室為參加黨組中心組學習人員配發統一的集中學習記錄本和自學筆記本,并粘貼統一標識。參學人員要使用統一的集中學習記錄本和自學筆記本,以備調閱、考核。
在民主生活會和年終述職述廉中,中心組成員要匯報和檢查自己的學習情況。將理論學習特別是運用理論解決實際問題的情況,作為干部考核的依據之一。
六、其他事項
學習秘書負責完整、詳細地記錄黨組中心組學習情況,按照檔案管理規定,及時將學習記錄、學習成果等資料歸檔管理,以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