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1425830-1/2020-00006 | 分 類 | 其他/其他 / 通知 |
發布機構 | 司法局 | 發文日期 | 2020-03-10 |
標 題 | 關于在全區司法行政系統開展“法潤江蘇.2020春風行動”的通知 | ||
文 號 | 連區司〔2020〕5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
時 效 | 有效 |
關于在全區司法行政系統開展“法潤江蘇.2020春風行動”的通知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委省政府以及司法部、省委政法委相關決策部署,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服務保障經濟社會發展工作,有效發揮司法行政職能作用,積極為民謀利、為民服務、為民解憂,進一步提升人民群眾法治獲得感和滿意度,區司法局決定繼續在全系統開展“法潤江蘇 2020春風行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在抓細抓實疫情防控、確保系統持續安全穩定的同時,進一步強化積極作為、主動作為工作導向和精準施策、分類服務工作方法,突出重點、因地制宜、創新思路,開展司法行政法治同行、惠民利企、扶貧助困等系列活動,努力為農村農民、困難群眾、進城務工人員等提供及時高效法律服務,不斷放大“法潤江蘇”品牌效應,為推動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走在前列、助力高質量發展作出積極貢獻。
二、活動時間
“2020春風行動”從3月5日起開始到5月底結束。
三、重點內容
(一)扎實開展疫情防控法治同行專項活動。
一是開辟疫情防控法律服務綠色通道。對困難群眾提供有效法律援助,對疫情防控工作一線人員提出的法律服務需求,優先受理、優先辦理,并減免相關費用。(牽頭責任部門:法援科、公證處)
二是加強疫情法律咨詢服務。發揮公職律師、政府法律顧問作用,認真分析研判受疫情影響行業法律咨詢需求、涉疫敏感法律咨詢問題、疫情防控工作法律風險,主動為疫情防控決策提供法律論證,及時提出法律意見建議。(牽頭責任部門:律管科;責任單位:各律師事務所)
三是加強疫情防控普法宣傳。扎實開展疫情防控專項法治宣傳活動,大力宣傳傳染病防治法、野生動物保護法、動物防疫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以及刑法、治安處罰法等有關內容,引導廣大人民群眾增強法治意識,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牽頭責任部門:普法和依法治區科;責任單位:各街道司法所)
四是加強涉疫情矛盾糾紛排查化解。組織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對隔離區、定點醫療機構周邊地區、復工復產企業人員集中居住區等重點區域定期排查,及時發現調處各類矛盾糾紛。(牽頭責任部門:基層科;責任單位:各街道司法所、基層法律服務所)
(二)扎實開展司法行政惠民實事項目落地行動。繼續推進惠民實事項目,因地因時制宜、細化目標方案、制定具體措施、加大溝通協調、強化推進落實,確保各項惠民舉措落到實處、體現實效。加強涉民生重點領域法治督察、推進法治鄉村建設、建成非訴糾紛解決綜合平臺、實現村(居)法律顧問全覆蓋等。進一步健全與疫情防控形勢相適用的服務模式,特別是針對疫情解除后對民生領域的影響,要及時研究制定有針對性的服務舉措,加強紓困解難,不斷提升法律服務的供給和保障能力。(牽頭責任部門:辦公室,各科室配合)
(三)扎實開展公共法律服務入村居進園區行動。切實按照省廳關于公共法律服務進網格的部署要求,健全對接機制和對接體系,推進調解進網格、律師進網格、法治宣傳進網格。依托12348法律服務隊、村居法律顧問、司法行政社會組織等,主動深入基層一線,幫助排查化解問題。積極推進律師、公證等公共法律服務進園區,制定園區服務事項清單,研發專業性法律服務產品。充分運用現代信息技術,通過“法潤民生”微信群、12348 熱線和法律服務網站,積極引導群眾“線上辦”“網上辦”“掌上辦”,加強司法行政業務系統與網格全要素信息采集平臺的互聯互通、數據共享;通過“互聯網+公共法律服務”,整合提供公證、仲裁、法律援助等服務,“一站式”滿足群眾各類法律服務需求。 (牽頭責任部門:基層科、律管科、公證處)
(四)扎實開展法律助企復工復產專項活動。認真落實司法部《關于疫情防控和企業復工復產公共法律服務工作指引》要求,充分發揮各類法律服務機構和實體平臺作用。聚焦民營企業發展難題,創新“法企同行”活動形式和載體,為企業并購、知識產權、招標投標等提供“一攬子”服務,開展民營企業公司律師試點,激發各類主體創新創造活力。做好疫情防控和經濟下行背景下矛盾風險源頭防控,加大對企業停產、破產重整帶來的下崗失業、合同糾紛、勞動保障等方面的法律服務,及時組織法律服務人員參與公共突發事件處置,建立完善各類處置預案體系。積極開展護航“走出去”企業專項活動,為涉外企業提供組團式、貼身式服務。(牽頭責任部門:律管科;責任單位:各律師事務所)
(五)扎實開展法律援助惠民生專項活動。落實省廳關于法律援助惠民生專項活動的通知要求,緊抓與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民生重點領域,以及農民工、殘疾人、老年人等重點人群的法律援助,開展“法援惠民生”系列活動,深化法律援助事項范圍負面清單試點,推動法律援助覆蓋范圍由低保人群逐步拓展至低收入人群。加強農民工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充分發揮各類調解組織在解決農民工工資爭議案件中的積極作用,引導農民工依法維權。 (牽頭責任部門:法援科;責任單位:各街道司法所)
(六)扎實開展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活動。重點圍繞“兩會”等特殊時段,加強對矛盾糾紛“外溢上行”風險性規律性研究,開展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活動。加強矛盾糾紛監測預警平臺建設應用,發揮區三級非訴糾紛解決綜合平臺作用,構建“分級診療”糾紛化解機制,努力提高涉及疫情防控的家事、民事、商事、行政等矛盾糾紛化解水平,為群眾提供多形式、高效率、低成本的非訴訟服務。完善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三調”聯動體系,健全訴前多元解紛聯動銜接機制,強化調解工作統籌指導,導入行業性、專業性調解組織化解,將糾紛吸附在行業、化解在基層。深入推進律師調解工作,圍繞增強律師調解效力,推動在知識產權、房地產等領域建立專業律師調解機構,完善調解協議司法確認制度。(牽頭責任部門:基層科、各街道司法所)
(七)積極開展“4.8”司法開放日宣傳活動。區“12348 法律服務隊”將走進園區、企業、村(居),積極宣傳司法行政惠實事內容及服務途徑,開展法規政策解讀、法治體檢和法律服務,不斷提高司法行政的社會影響力和公共法律服務的知曉度。組織開展媒體融合服務宣傳活動,專題宣講司法行政職能作用、司法行政法治惠民項目和服務內容,回應公眾關切。制作“12348 公共法律服務熱線”微視頻,通過問答方式,直觀生動介紹12348公共法律服務熱線功能。(牽頭責任部門:普法和依法治區科)
(八)扎實開展農民工學法活動周專項活動。整合法律服務人員,組織“講法律送服務”一次走訪行動,深入農民工集中地,廣泛征求農民工在疫情防控、勞務用工、生產生活等過程中的法律需求和涉法難題,及時提供精準服務, 著力化解影響制約農民工安全生產的基礎性、源頭性問題。組織“講規范強意識”兩項融入行動。結合疫情防控和安全生產組織開展法治培訓,強化安全法治文化建設。(牽頭責任部門:普法和依法治區科)
(九)深入開展法律扶貧助力攻堅專項活動。加大弱勢群體、特殊群體合法權益保障,針對群眾關注的勞動就業、醫療衛生、社會保障等民生問題,細化基本法律服務事項清單,解決群眾最急切最憂心的突出問題。加強法律顧問配備,為貧困人口提供法律服務、法律幫扶,為扶貧開發項目提供法律體檢、法律顧問等個性化服務。深入推進法律扶貧助力脫貧攻堅,加大兜底脫貧群眾的“一對一”法律幫扶,實現法律顧問配備率100%,有效解決因子女不贍養、權益保障不到位等致貧返貧,為扶貧開發項目產權確認、利益分配等提供律師、公證服務,鞏固精準扶貧精準脫貧成果。 (牽頭責任部門:辦公室,配合部門:法援科、公證處、律管科;責任單位:各街道司法所)
三、工作要求
一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各單位各部要切實提升政治站位,堅決扛起疫情防控和統籌推進發展的政治
責任,進一步增強大局觀念、強化服務意識,緊抓為民服務、突出公益屬性,精心組織策劃、逐項推進實施。區司法局專門成立“春風行動”服務領導小組,局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相關科室主要負責人為小組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局 辦公室,負責整體組織協調和督促檢查。各單位各部門要盡快研究制定具體計劃,突出活動主題、細化活動內容、明確目標責任、務求活動實效,認真填制《春風行動具體推進計劃表》(附件1),于3月13日前辦公室整理匯總。
二要進一步創新工作思路,有效整合資源力量。各單位各部一方面要加強內部資源發掘,把春風行動與上級部署的各項重點業務工作緊密結合起來,做到兩不誤、兩促進,積極提升行政執法綜合監督能力、法治信仰培育能力、公共法律服務供給能力、糾紛多元化解能力,同時有效整合法治宣傳、人民調解、法律服務等資源,打好服務群眾的“組合 拳”“整體仗”;另一方面要加強外部資源協調運用,主動保持與人社、民政、公安、衛健、法院、環保等部門的溝通協調,建立工作聯系和信息互通機制,聯合舉辦各類專題公益法律服務活動。同時要積極組織引導社會組織、志愿者等社會力量參與,不斷提升專項行動合力,拓展服務的深度和廣度。
三要進一步加強宣傳引導,不斷提升活動實效。各單位各部門要找準疫情防控和“春風行動”專項活動工作的結合點,在認真總結近年“春風行動”活動特色亮點的基礎上,進一步揚長避短、取長補短,提升春風行動服務質效。局機關將采取督導檢查、情況通報等形式加強調度推進,掌握基層情況,幫助解決問題。各單位各部門要挖掘總結行動推進過程中的好經驗、好做法、好案例,每月18日前填寫2個以上重要活動、典型案例(附件2)報局辦公室整理匯總。
附件:1、“2020 春風行動”具體推進計劃表
2、“2020 春風行動”重要活動或典型案例匯總表
連云港市連云區司法局
2020年3月10日
附件1
時間安排 |
活動主題 |
具體措施 |
服務對象 |
牽頭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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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月 份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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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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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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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月 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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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月 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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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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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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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春風行動”具體推進計劃表
填報單位:主要負責人:填報日期:
附件2
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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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 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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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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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 對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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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 成效 |
“2020春風行動”重要活動或典型案例匯總表
填報單位:主要負責人:填報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