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 | 01425839-5/2020-00020 | 分 類 | 綜合政務/應急管理 / 通知 |
發布機構 | 云山街道 | 發文日期 | 2020-07-03 |
標 題 | 關于印發《云山街道2020年度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應急預案》的通知 | ||
文 號 | 無〔〕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
時 效 | 有效 |
關于印發《云山街道2020年度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應急預案》的通知
各村(居)、各有關單位:
經研究,現將《云山街道2020年度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應急預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云山街道辦事處
2020年7月3日
云山街道2020年度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應急預案
為保障我街道地質災害防治應急工作高效、有序進行,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連云港市地質災害防治管理辦法》、《連云區地質災害防治應急預案》等有關規定,結合我街道工作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1.編制目的
規范地質災害應急工作,合理配置救災資源,確保地質災害防治應急工作快速、協調、高效、有序開展,避免或最大限度地減輕災害造成的損失,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
2.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建立健全群測群防機制,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
統一領導、分工負責。實行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統一指揮,分部門負責。充分發揮應急指揮機構作用,有關部門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工作。
分級管理,屬地為主。建立健全按災害級別分級管理、條塊結合、屬地為主的管理體制,完善聯動協調和快速反應機制,做到快速、準確、高效應對地質災害。
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街道范圍內處置因自然因素或人為活動引發的危害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的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地面沉降等與地質作用有關的地質災害。
4.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分級
地質災害按危害程度和規模大小分為特大型(I級)、大型(II級)、中型(III級)、小型(IV級)四級。
4.1 特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I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
(1)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1000人以上,或潛在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地質災害險情;
(2)因災死亡30人以上,或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0
萬元以上的地質災害災情。
4.2 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II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
(1)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潛在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地質災害險情;
(2)因災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災情。
4.3 中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III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中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
(1)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100人以上、500人
以下,或潛在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險情;
(2)因災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災情。
4.4 小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IV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小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
(1)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100人以下,或潛在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險情;
(2)因災死亡3人以下,或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災情。
5.組織體系
街道辦事處成立由街道辦事處主任任總指揮的街道地質災害防治應急指揮機構。地質災害防治應急指揮機構為云山街道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小組(發生災害后為救災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和地質災害救災專業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連云港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第六自然資源所,孫明同志為辦公室主任。
6.預防和預警機制
6.1監測預報預警體系
各村、社區要加快建立以預防為主的地質災害監測、預報、預警體系,開展地質災害調查,根據街道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建立地質災害群測群防體系,形成覆蓋全街道的地質災害監測網絡。
6.2信息收集與分析
負責地質災害監測的單位要廣泛收集整理與突發地質災害預報預警有關的數據資料和信息,進行地質災害中、短期趨勢預測,建立地質災害監測、預報、預警等資料數據庫,實現各部門間的共享。
6.3預防預警行動
6.3.1 編制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
自然資源所依據地質災害防治規劃,擬訂本年度的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應標明各村主要災害點的分布,說明主要災害點的威脅對象和范圍,明確重點防范期,制定具體有效的地質災害防治措施,確定地質災害的監測、預防責任人。
6.3.2 地質災害險情巡查
各村要充分發揮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網絡作用,進行定期和不定期檢查,加強對地質災害重點地區的監測和防范,發現險情要及時向街道辦事處和街道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街道辦事處應及時組織相關部門劃定災害危險區,設置危險區警示標志,確定預警信號和撤離路線。根據險情變化及時提出應急對策,組織群眾轉移避讓或采取排險防治措施,情況危急時,應強制性組織避災疏散。
6.3.3 建立地質災害預報預警制度
自然資源所要依據對各災害點的監測情況、當地氣象和水文預測資料,結合以往產生地質災害的各種臨界值,做好臨災地質災害氣象預警預報工作。各村、社區要依照群測群防責任制規定,立即將有關信息通知到地質災害危險點的防災責任人、監測人和該區域內的群眾;各單位和當地群眾要對照“防災明白卡”的要求,做好防災的各項準備工作。
7.地質災害速報制度
7.1 速報時限要求
各村、社區接到當地出現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地質災害報告后,必須在半個小時內速報街道辦事處和街道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發生在敏感地區、敏感時間或可能演化為小型(含小型)以上的地質災害也要按上述要求速報。
7.2 速報內容
災害速報的內容主要包括地質災害險情或災情出現的地點和時間、地質災害類型、災害體的規模、引發因素和發展趨勢等。對已發生的地質災害,速報內容還要包括傷亡和失蹤的人數以及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8.應急行動
8.1 先期處置
出現地質災害險情或發生地質災害后,在未確定級別之前,由地質災害發生地的街道辦事處負責做好先期處置。先期處置應采取如下措施:
(l)迅速組織群眾轉移避險;
(2)劃定危險區域,采取必要管制措施;
(3)組織救援隊伍搶救受傷群眾;
(4)組織人員對險情進行監測,防止災情加重繼續造成人員傷亡;
(5)做好轉移避險群眾的臨時安置;
(6)緊急調配轄區內的救災物資,安撫轉移群眾;
(7)核實險情或災情,向街道辦事處和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
8.2 應急行動
經核實,出現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地質災害時,街道辦事處啟動《云山街道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并采取如下應急搶險救災行動;
(l)立即召開緊急會議,聽取有關災情匯報,安排部署搶
險救災工作;
(2)迅速組織人員趕赴災區,指揮搶險救災工作;
(3)迅速組織醫療救護隊伍趕赴災區,搶救受傷群眾;
(4)迅速調配救災物資,安置受災群眾;
(5)根據災情或險情的情況,協調駐軍部隊、武警部隊進
入災區執行搶險救災任務;
(6)迅速向區政府及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連云分局等相關部門報告災情及救災情況,必要時請求上級支援。
8.3組織機構
云山街道地質災害防災領導小組(發生災害后為救災領導小組)統一領導、組織、指揮和協調小型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防治與救災工作;協助上級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處置中型、大型、特大型突發地質災害防治與救災工作。指揮部下設工作組具體包括:
(1)災情搜集和預測評估組。自然資源所負責,成員單位有社會事業辦公室、經發辦。主要職責是負責災害險情或災情調查、核實和上報;組織對險情或災情監測、預報,預測災害發展趨勢和潛在威脅,提出應急防范對策、措施;負責對災害損失以及災害對人民群眾生產、生活造成的影響情況進行評估。
(2)救援和轉移安置組。社會事業辦公室負責,主要職責是負責搶救、轉移安置災民和國家重要財產,情況危急時,強行組織避災疏散。
(3)工程搶險組。生態環保服務中心負責,成員單位有水利站、經發辦、供電所、電信所等部門組成。主要職責是負責水利、電力、通訊、供水、道路、排水等基礎設施的搶險和搶修。
(4)災民生活物資保障組。社會事業辦公室負責,成員單位有由財政所、社會事業辦公室等部門組成。主要職責是為受災群眾提供吃、穿、住等生活物資保障以及衛生條件保障;協同做好死難者的善后和保險理賠等工作;做好應急款物的分配及使用的指導、監督和管理等工作。
(5)治安保衛組。派出所負責,主要職責是負責災區治安管理和各項安全保衛工作,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保衛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道路交通秩序;根據調查組建議,及時劃定地質災害危險區和搶險救災特別管制區,設置明顯警示標志,安排巡邏值勤人員;禁止與搶險救災行動無關的人員、車輛進入危險區和特別管制區。
(6)醫療衛生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負責,主要職責是負責為災民和搶險救災人員提供醫療救治,提供必要的藥品和醫療器械;負責災區衛生防疫、疫情監測和信息收集上報工作;負責捐助藥品和醫療器械的接收和發放。
(7)恢復重建組。生態環保服務中心負責,成員主要由社會事業辦公室、經發辦、文化廣電體育服務中心、供電所等部門組成。主要職責是負責幫助災區修繕、重建因災倒塌和損壞的居民住房;修復因災損毀的交通、水利、通訊、供水、供電等基礎設施。
(8)宣傳組。黨政辦負責,主要職責是負責搶險救災工作的宣傳和新聞報道及相關新聞單位的接待工作。
8.4應急行動結束
經上級專家組鑒定地質災害險情或災情已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后,經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審查同意,報街道辦事處批準,撤消劃定的地質災害危險區,應急行動結束。
9.善后工作
9.1 恢復生產
應急行動結束后,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由地質災害發生地的社區、村組織當地干部、群眾對受災群眾財物進一步清理轉移,最大限度地減少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并組織群眾開展生產自救,恢復生產生活。社會事業辦公室按規定做好地質災害造成致病、致殘、死亡人員的補助和撫恤工作,確保轉移避險群眾的正常生活。
9.2 災害治理
根據地質災害應急調查意見,地質災害點有條件治理的,地質災害發生地的村、社區積極向區政府、街道辦事處申請立項勘察和設計,盡快組織對地質災害點實施工程治理。自然資源所指導村、社區做好地質災害點的申請立項、勘察、設計和治理工作。
9.3異地搬遷
地質災害點無條件治理的,地質災害發生地的村、社區積極向區政府、街道辦事處申請群眾異地搬遷項目,組織受災群眾做好異地搬遷工作。社會事業辦公室指導社區、村做好群眾異地搬遷項目申請立項工作。
10.應急保障
10.1應急隊伍、資金、物資、裝備保障地質災害易發區的社區、村應組建民兵等應急搶險隊伍,并組織應急搶險隊伍有針對性地開展地質災害應急搶險救災演練,確保出現地質災害險情或發生地質災害災情時救助手段及時到位。社區、村要儲備用于災民安置、醫療衛生、生活必要的搶險救災專用物資,保證搶險救災時物資的供應。
10.2技術保障
積極聯系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建立的“地質災害應急專家庫”,確保出現地質災害險情或發生地質災害災情時,得到有效的技術支持。
10.3宣傳和培訓
各村、社區要加強公眾防災、救災知識的宣傳和培訓,對廣大干部和群眾進行多層次多方位的地質災害防治知識教育,增強公眾的防災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同時開展有針對性的應急防治與救災演練。自然資源所所要定期組織對地質災害監測人員的培訓,提高地質災害監測人員的監測和預警、預報水平。
10.4監督檢查
第六自然資源所會同有關部門對上述各項地質災害應急防治保障工作進行有效的督導和檢查,及時總結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實踐的經驗和教訓。各街道應制訂突發地質災害應急實施意見并組織各部門、各單位負責落實相關責任。
11.附則
11.1預案管理
各村、社區應當制定本轄區的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并報街道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11.2預案更新
第六自然資源所根據云山街道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和地質災害變化實際,及時組織修訂完善,并報街道辦事處批準。
11.3 預案的實施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