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 | 01425845-9/2024-00004 | 分 類 | 衛生、體育/衛生 / 通知 |
發布機構 | 宿城街道 | 發文日期 | 2024-03-06 |
標 題 | 關于印發《連云區宿城街道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預案》的通知 | ||
文 號 | 連宿辦發〔2024〕4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指導和規范我街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有效控制、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對公眾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眾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社會穩定,根據《連云區突發公共衛生應急預案》(連區政辦發〔2017〕163號),結合我街實際,制定了《連云區宿城街道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預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 ||
時 效 | 有效 |
關于印發《連云區宿城街道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預案》的通知
各村(居)、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指導和規范我街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有效控制、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對公眾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眾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社會穩定,根據《連云區突發公共衛生應急預案》(連區政辦發〔2017〕163號),結合我街實際,制定了《連云區宿城街道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預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連云區人民政府宿城街道辦事處
2024年3月6日
連云區宿城街道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預案
一、工作目的
為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體系,夯實衛生應急工作,提高衛生應急準備水平和處置能力,做好轄區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與醫療救治工作,最大限度預防和減少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其造成的危害,保障公眾身心健康與生命安全,制定本預案。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衛生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在連云區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成立宿城街道衛生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由街道辦事處主任邵澤通任組長,街道辦事處副主任林劍任副組長,成員由相關職能部門、村(居)委會、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派出所、學校及駐街相關單位等負責人組成,具體成員名單如下:
組 長:邵澤通 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
副組長:林 劍 街道黨工委委員、辦事處副主任
成 員:李雨楠 街道黨工委委員、留云嶺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
汪棟梁 街道黨工委委員(掛職)、宿城派出所所長
姜 芹 街道經濟發展與農業農村辦公室主任
翟曉玫 街道社會事務辦公室主任
楊 剛 街道建設管理辦公室負責人
趙 翼 街道綜合行政執法局局長
楊海榮 宿城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主任
朱玉錦 宿城中心小學校長
石 敏 宿城中心幼兒園園長
夏正義 東崖屋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
夏心仕 夏莊社區黨支部書記、居委會主任
楊 浩 高莊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
尹繼珍 寶山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
張秀忠 大竹園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衛生應急辦公室,設在社會事務辦公室,由翟曉玫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主要職責:
1. 組織協調本街道有關部門、單位,配合上級職能部門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包括流調、隔離轉運、消殺、醫療救治等;
2. 根據應急處置工作需要,調集本街道內各類人員、物資、交通工具和相關設施、設備投入應急處置工作;
3. 監督檢查本街道各部門、單位、各村(居)委會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履行職責情況;
4. 評估和總結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完善預案;
5. 組織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知識、技能的培訓和演練;
6. 組織開展社區志愿者服務活動。
成員單位職責:
村(居)委會:建立、健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組織及規章制度,明確職責分工,制定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組織村民(居民)參與衛生應急知識的宣傳教育、技能培訓和演練,配合政府各職能部門做好各項防控措施的落實等工作。
派出所:依法查處、打擊影響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控、處置的各種違法活動,配合建設管理辦公室依法落實封鎖、控制、隔離等措施,加強流動人口管理,維護社會穩定。
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及時發現和報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承擔衛生行政部門、領導小組交辦的衛生應急工作任務;協助有關部門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相關工作。
經濟發展與農業農村辦公室:負責組織賓館飯店、農貿市場等人群密集場所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范工作,落實各項控制措施。
建設管理辦公室:負責根據部署快速完成轄區道路的封控圍擋施工,執勤卡口集裝箱安置、水電等工程。
學校:及時發現和報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配合衛健部門落實學校內各項防控措施。
(二)日常辦事機構
領導小組下設衛生應急辦公室,作為我街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的日常辦事機構。主要職責是:履行值守應急、信息匯總和綜合協調職責,及時了解、收集和匯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向領導小組報告;負責編制、修訂、指導實施應急預案;組織協調轄區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預警、應急演練、應急處置、應急保障和宣傳培訓等工作;負責處理日常事務,承辦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應急響應程序
(一)信息報送
1. 發現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后,事發地村(居)、單位要立即撥打街道衛生應急值班電話(0518-80198890)報告,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報告內容主要包括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性質、影響范圍、事件發展趨勢和已經采取的措施等相關內容。應急處置過程中,要及時續報有關情況。衛生應急辦公室2小時內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情況報告區衛健委和領導小組,對可能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要立即進行報告。
2. 衛生應急辦公室和各相關部門、單位接到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重要信息報告后,研究判斷各類基礎信息和動態信息,及時提出緊急處置建議并向領導小組報告同時將領導小組批示、指示傳達給有關村(居)和相關部門、單位,并跟蹤反饋落實情況。
3. 各村(居)和相關部門、單位要及時掌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對于一些事件本身比較敏感或發生在敏感地區、敏感時間、或可能演化為重大、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的報送,要高度重視,嚴密監視事態發展,及時上報衛生應急辦公室,同時衛生應急辦公室及時匯總有關情況向領導小組匯報。
4. 在我街行政區域內發生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如果涉及或影響到我街行政區域以外的地區,街道辦事處要將有關情況及時報告區政府及有關街道。
(二)監測預警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要堅持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方針。各村(居)、各部門、單位要根據突發事件的種類和特點建立健全監測網絡,劃分監測區域,確定監測點,明確監測目的、落實監測人員、配備必要的設備、設施,對有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進行全天候監測。要特別要關注重點地區、重點領域和重點企業。定期分析預測可能出現的緊急重大情況、及時發現和掌握苗頭性問題。
(三)先期處置
1.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后,各村(居)、各部門、單位要立即做出響應。根據職責和規定的權限啟動相關應急預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并及時向衛生應急辦公室報告工作開展情況。
2. 領導小組在向區政府、區衛健委報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的同時,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及時、有效地進行處置,控制事態。
3. 應急響應一旦發現事態危害超出自身控制能力時,應立即向區政府發出請求,由區政府協調其他應急力量予以增援。
(四)保障行動
根據事件危害程度,各有關部門、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及相關預案要求,做好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人力、財力、物力、交通運輸、醫療衛生及通信等保障工作,保證應急救援的急需和災區群眾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復重建工作的順利進行。必要時由街道辦事處負責向區政府請求援助。
(五)響應終止
1.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響應的終止需符合以下條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隱患或相關危險因素消除,或末例傳染病病例發生后經過最長潛伏期無新的病例出現。
2.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響應的終止按照《連云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相關要求,按規定程序報批后實施。應急結束情況要及時通知到參與事件處置的所有部門、單位,必要時還應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發布。
(六)后期處置
1. 領導小組會同事發地村(居)委會,積極穩妥、深入細致地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2.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結束后,各村(居)、各部門、單位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及時清理事故現場,做好防病防疫和環境污染消除工作,恢復正常社會秩序。
3. 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中的傷亡人員、應急處置工作人員,以及緊急調集、征用有關單位及個人的物資,要按照規定給予撫恤、補助或補償,并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
4. 民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單位要迅速調撥救災物資,保證災區群眾的基本生活。
5. 領導小組要適時成立調查小組,對事件起因、性質、影響、責任、經驗教訓和恢復重建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并在宣布應急結束后的10日內向區政府報告相關情況。
6. 恢復與重建工作需要上級有關部門給予援助的,由街道辦事處向區政府提出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