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1425812-5/2015-00023 | 分 類 | 其他 / |
發布機構 | 連云區連島街道辦事處 | 發文日期 | 2015-11-16 |
標 題 | 關于商請對連云區墟溝林場部分林地權屬進行審核的函 | ||
文 號 | 連街辦發〔2015〕44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
時 效 | 有效 |
關于商請對連云區墟溝林場部分林地權屬進行審核的函
連街辦發〔2015〕44號
關于商請對連云區墟溝林場部分林地
權屬進行審核的函
連云區農林水利局:
根據貴局于2015年10月21日發布的連云區連島街道境內的部分林地權屬進行確權發證的公告,連云區墟溝林場對連島境內部分山地提出了林權權屬確權發證的申請。我辦現對其中多宗地塊權屬問題提出異議,包括1、2、3、4、8、15、16、31、35、54、58、63、64、66、68、71、73、75、77、79、81、82、83、84、88小班,請貴局審核。具體包括:
(1)1號小班屬于安置區,已經出讓;
(2)2、3、8號小班(國有用地)現仍有大量居民居住,不宜進行林權確權發證;
(3)3號小班內部分地塊出讓于金海置業;
(4)3、82、83號小班內有大沙灣浴場和蘇馬灣浴場,均已在江蘇省海洋與漁業局辦理了海域使用權證;
(5)15號小班為市自來水公司地塊;
(6)16號小班內建有連島邊防派出所和污水處理廠;
(7)35、54、58小班為白沙地塊,已經掛牌出讓;
(8)64、66、71、75、73、77、79小班為軍事用地;
(9)63、66、68小班已經出讓給永泰地產;
(10)81小班建有中燃公司;
(11)76、88小班已經出讓給中惠地產;
(12)31、32、82小班為風景名勝設施用地;
(13)4號小班已經出讓給蘇泰地產。
特此函商。
連島街道辦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