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1425812-5/2020-00006 | 分 類 | 市場監管、安全生產監管/食品藥品監管 / 通知 |
發布機構 | 連島街道 | 發文日期 | 2020-08-06 |
標 題 | 關于建立連島街道黨政領導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責任清單的通知 | ||
文 號 | 連街辦發〔2020〕30號〔〕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為進一步落實食品安全黨政同責要求,強化食品安全屬地管理責任,健全食品安全工作責任制,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地方黨政領導干部食品安全責任制規定>的通知》(廳字〔2019〕13號)、《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落實〈地方黨政領導干部食品安全責任制規定〉的通知》(蘇辦廳字〔2019〕45號)和《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連云港市市級黨政領導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責任清單>的通知》(連辦〔2020〕6號)、《區委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關于建立連云區區級黨政領導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責任清單>的通知》(連區委辦〔2020〕4號)精神,結合我街實際,制定連島街道辦事處黨政領導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責任清單,具體如下。 | ||
時 效 | 有效 |
關于建立連島街道黨政領導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責任清單的通知
為進一步落實食品安全黨政同責要求,強化食品安全屬地管理責任,健全食品安全工作責任制,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地方黨政領導干部食品安全責任制規定>的通知》(廳字〔2019〕13號)、《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落實〈地方黨政領導干部食品安全責任制規定〉的通知》(蘇辦廳字〔2019〕45號)和《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連云港市市級黨政領導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責任清單>的通知》(連辦〔2020〕6號)、《區委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關于建立連云區區級黨政領導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責任清單>的通知》(連區委辦〔2020〕4號)精神,結合我街實際,制定連島街道辦事處黨政領導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責任清單,具體如下。
一、黨工委書記食品安全工作責任
全面加強全街食品安全工作的領導,認真貫徹執行黨中央關于食品安全工作的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市、區委的決定和相關法律法規要求,職責主要包括:
(一)組織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黨中央關于食品安全工作的方針政策、決策部署,不斷提高地方黨政領導干部的政治站位,增強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
(二)全面加強黨對食品安全工作的領導,將食品安全工作融入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統籌考慮、系統推進,并將食品安全工作作為向街道黨工委報告的重要內容;
(三)加強對全街食品安全問責工作的領導,建立健全黨工委委員食品安全相關工作責任清單,督促其他委員履行食品安全相關工作責任,并將食品安全工作納入各部門及村社干部政績考核內容;
(四)每年通過開展食品安全工作專題調研、召開黨委會和專題會議等形式,至少聽取1次食品安全工作專題匯報,及時研究解決至少1項食品安全工作重大問題,推動完善食品安全治理體系;
(五)加強食品安全工作部門領導班子建設、干部隊伍建設和機構建設,不斷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
(六)協調各部門重視和支持食品安全工作,加強食品安全宣傳,把握正確輿論導向,營造良好工作氛圍。
二、辦事處主任食品安全工作責任
加強對全街道食品安全工作的領導,認真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食品安全工作的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省市委和省市政府、區委、區政府的決定和相關法律法規要求,職責主要包括:
領導食品安全工作,組織各部門、村社落實食品安全屬地管理責任。
(二)堅持新發展理念,正確處理發展和安全的關系,將食品安全工作納入全街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政府工作重點,并接受監督;
(三)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監管責任體系,明確辦事處班子成員食品安全工作責任和相關部門食品安全工作職責,指導督促辦事處其他班子成員和相關部門落實工作責任;
(四)加強食品安全監管能力、執法能力建設,整合監管力量,優化監管機制,提高監管、執法隊伍專業化水平,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財政投入保障機制,保障監管、執法部門依法履職必需的經費和裝備;
(五)每年開展食品安全工作專題調研不少于1次,通過召開辦公會議或專題會議等形式,至少聽取1次食品安全專題匯報,及時研究解決至少1項食品安全工作突出問題;
(六)落實高質量發展要求,督促將食品安全工作納入街道高質量發展考核指標體系,推進食品及食品相關產業轉型升級,不斷提高產業發展水平。
三、街道黨工委其他成員食品安全工作責任清單
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對分管行業或者領域內食品安全相關工作的領導,統籌推進分管行業或者領域內食品安全相關工作,根據有關規定實施本行業、本領域內的問責工作,指導督促相關部門依法履行工作職責,及時研究解決分管行業或者領域內食品安全相關工作問題。
黨工委、紀工委書記
1.指導督促巡察機構將黨政領導干部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職責情況納入巡察監督內容;
2.指導督促紀檢監察機關依紀依法查處食品安全領域違紀違法行為,認真履行監督專責,并開展問責工作。
(二)組織、宣傳委員
1.指導督促考核部門將食品安全工作納入黨政領導干部政績考核內容;
2.指導督促組織人事、機構編制部門加強食品安全工作部門領導班子建設、干部隊伍建設,落實考核獎勵工作;
3.將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食品安全的重要論述和食品安全監管專業知識納入領導干部培訓內容,通過舉辦專題研討班、開展現場教學實踐等形式,提升黨政領導干部食品安全責任意識和履職能力。
4.將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食品安全的重要論述和食品安全監管專業知識納入街道中心組學習重點;
5.指導督促宣傳部門加強食品安全宣傳和輿論引導,營造良好工作氛圍。
(三)政法委員
1.指導督促政法機關將食品安全工作作為平安建設的重要內容;
2.指導督促相關部門強化行刑銜接,支持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和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3.指導督促相關部門將食品安全網格化建設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體系,堅持同步規劃、同步部署、同步考核。
四、辦事處分管負責人食品安全工作責任
加強對全街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領導,具體負責組織本街道食品安全監管工作。
(一)分管食品安全副主任
1.協助街道政府主要負責人落實食品安全屬地管理責任,指導分管街道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工作,組織制定貫徹落實上級以及黨工委、辦事處的決定和相關法律法規的具體措施,推進食品安全民生實事工程建設;
2.每年組織協調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和相關部門,及時分析食品安全形勢不少于1次,研究解決至少1項食品安全領域相關問題,推動完善“從農田到餐桌”全鏈條全過程食品安全監管機制;
3.組織推動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和相關部門建立信息共享機制,推進“互聯網+”食品安全監管,不斷提升食品安全監管效能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
4.組織實施食品安全風險防控、隱患排查和專項治理,堅決防范系統性、區域性食品安全風險;
5.組織制定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及時組織開展本地區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和調查處理;
6.組織開展食品安全工作評議考核,督促村(居)相關部門落實食品安全工作責任;
7.組織開展食品安全普法和科普宣傳、安全教育、誠信體系建設等工作,推動食品安全社會共治。
(二)街道政府領導班子其他成員食品安全工作責任
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對分管行業或者領域內食品安全相關工作的領導,協助街道政府主要負責人,統籌推進分管行業或者領域內食品安全相關工作,及時研究解決分管行業或者領域內食品安全相關工作問題,職責主要包括:
1.配合教育、民宗、公安、民政、司法、生態環境、住建、文化和旅游、衛生健康、商務、林業和海洋、海關、綜合執法等單位依法履行與食品安全緊密相關的工作職責;
2.配合商務、科技等單位從產業規劃、科技創新、產業政策、行業管理、信用建設等方面出臺政策措施,加強和支持食品安全工作。
連島街道辦事處
2020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