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 | 58844370-9/2019-00003 | 分 類 | 其他 / 通知 |
發布機構 | 連云區海州灣辦事處 | 發文日期 | 2019-03-06 |
標 題 | 關于成立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 | ||
文 號 | 連海辦發〔2019〕10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根據上級文件精神要求,為了平穩實施《政府會計準則》以及摸清資產實存狀況,現決定對街道辦事處的全部固定資產予以清查,為此成立資產清查領導小組。 | ||
時 效 | 有效 |
關于成立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
關于成立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
機關各部門:?
根據上級文件精神要求,為了平穩實施《政府會計準則》以及摸清資產實存狀況,現決定對街道辦事處的全部固定資產予以清查,為此成立資產清查領導小組。?
一、領導小組成員?
組? ?長: 崔久勤
副 組 長: 董 慧、付紅喜
成? ?員: 宋德恒、陳玉柱、胡海霞、呂彥臻、張瀚文
資產清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宋德恒兼辦公室主任,負責領導小組日常事務工作。
二、工作職責
根據資產清查目標和管理制度要求,擬定資產清查工作計劃。負責組織、指導、督察、資產清查工作,研究決定,資產清查工作中的特殊問題,審核各部門資產清查工作。
三、資產清查工作安排?
(1)2019年3月6日為清查登記核實匯總階段。
(2)2019年3月6日上報街道資產清查領導小組。
附件:連云區人民政府海州灣街道辦事處關于開展固定資產清查工作的通知
海州灣街道辦事處
2019年3月5日
附件
連云區人民政府海州灣街道辦事處關于開展固定資產清查工作的通知
為了平穩實施《政府會計準則》以及摸清資產實存狀況,現決定對連云區人民政府海州灣街道辦事處的全部固定資產予以清查。
一、清查依據
1、行政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部令第35號);
2、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清查核實管理辦法(財資(2016)1號);
3、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的《政府會計準則》;
二、清查實施
1、清查基準日:2019年3月6日;
2、清查范圍:海州灣街道辦事處的全部固定資產;
3、成立清查小組;
4、監盤人:連云港隴海會計師事務所
5、實施時間:2019年3月6日到2019年3月6日。
三、清查結果處置預案
對清查出的固定資產結果,由中介進行審計并出具審計報告。
對于本次固定資產清查出的盤虧損毀待報廢的固定資產,上報相關主管部門審核后可結轉損益科目。
四、建立固定資產管理核算模塊
對于本次固定資產清查出的在用固定資產,由財務部建立固定資產管理核算模塊,為日后固定資產的管理、核算提供基礎性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