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1425826-4/2016-00019 | 分 類 | 其他 / 通知 |
發布機構 | 連云區人社局 | 發文日期 | 2016-12-27 |
標 題 | 關于印發《區人社局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深化機關作風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 | ||
文 號 | 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
時 效 | 有效 |
關于印發《區人社局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深化機關作風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下屬單位、各科室:
現將《區人社局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深化機關作風建設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連云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11月18日
區人社局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
深化機關作風建設實施方案
為落實區委辦《關于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深化機關作風建設的實施方案》(連區委辦〔2016〕77號)文件要求,有效執行中央八項規定,進一步改進人社系統工作作風,現結合本局實際情況,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保持抓鐵有痕、踏石留印的精神,抓常、抓細、抓長,緊盯四風問題新動向新表現,防止變異、松懈、反彈,確保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落地生根,以作風建設的實際成效帶動機關作風轉變。
二、重點內容
(一)庸懶散、不作為、亂作為問題。重點整治以下內容:
1.紀律渙散、工作不在狀態,遲到早退,擅離職守,工作時間炒股、網購、打牌、玩游戲等從事與工作無關活動,有事不請假,外出不報告,視紀律、規章形同虛設;
2.在服務群眾和執法監管中不負責任、不敢擔當,推諉扯皮、辦事拖拉,機關效能不高、效率低下;
3.巧立名目,超標準、超范圍、超期限收費罰款,重收費輕監管,以罰代管,濫用自由裁量權隨意罰款,利用工作之便搭便車行為和捆綁服務;
4.執法不公,搞選擇性執法、隨意性執法,作風粗暴、吃拿卡要;
5.不思進取、學風不正、工作畏難、精神懈怠。
(二)違規公款吃喝問題。重點整治以下內容:
1.在省內公務接待中超規格、超標準、超范圍;
2.轉移地點、變換名義違規吃喝,將違規吃喝地點轉移至 農家樂、路邊小店等場所,弄虛作假用會議費(培訓費)吃喝,以招商引資等各種名義變相安排公務接待;
3.違規報銷公款吃喝費用,將開支較大的單次接待分批次報銷,化零為整階段性合并結賬,將單位食堂的公務接待費用與職工餐費混在一起;
4.出入私人會所,組織隱秘聚會。
(三)違規配備使用公務用車問題。重點整治以下內容:
1.借用、占用下屬單位或其他單位和個人的車輛;
2.邊拿車貼邊享公車現象,既領取公務交通補貼,又違規乘坐公務用車;
3.使用車改保留車輛,審批手續不完備、使用事項不規范;
4.違規租用車輛;
5.違反規定用途或固定給個人使用執法執勤、機要通信等公務用車;
6.私車公養,收受、索要下屬單位或其他單位和服務對象的加油卡等,或者以私車公用名義報銷車輛保險、維修、加油等費用。
(四)違規操辦婚喪喜慶問題。重點整治以下內容:
1.邀請下屬單位工作人員、管理和服務對象以及其他有利害關系的人員,參加本人或者家庭主要成員操辦的婚喪喜慶事宜,收受或變相收受禮品禮金;
2.大操大辦、鋪張浪費,分批次、分地點等方式化整為零、變相操辦;
3.不按規定申報操辦事項,超出申報范圍違規宴請;
4.違規操辦生日祝壽、喬遷履新、就業參軍、升學留學、立功受獎等;
5.違規使用公車、公款、公物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用公款支付禮金或購買禮品,由單位或者直系親屬以外的個人支付應由本人承擔的操辦費用。
(五)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重點整治以下內容:
1.違反規定自行新設項目或者繼續發放已經明令取消的津補貼;
2.超過規定標準、范圍發放津補貼;
3.違反規定使用工會會費及其他專項經費發放津補貼;
4.以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商業預付卡、實物等形式發放津補貼等問題。
(六)違規占用辦公用房問題。重點整治以下內容:
1.超標準使用的辦公用房整改不到位,存在假合署、分隔出的房間與辦公室內部有暗門,或在同一個辦公室內加隔斷且為一個門進出;
2.騰出的超標辦公用房不服從統一調配使用;
3、違規在多處占用辦公用房等。
(七)違規收送禮品禮金問題。重點整治以下內容:
1.在公務活動中贈送或接受禮品禮金、各種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和紀念品、土特產等;
2.節日期間用公款送節禮;
3.通過電子商務平臺、快遞等渠道收送禮品禮金等問題。
(八)其他方面。
重點整治違規建設樓堂館所、公款出國(境)旅游和國內公款旅游、私設小金庫、接受或用公款參與高消費娛樂活動等問題。
三、工作安排
(一)宣傳發動
11月18日-21日:成立人社局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深化機關作風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明確責任分工,做到按職履責。召開全局專題部署會議,及時傳達區委關于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深化機關作風建設的會議精神,自上而下統一思想認識。局機關、就業處、勞動監察、仲裁、社保中心(以下簡稱各下屬單位),要結合自身實際,召開部門會議,對相關要求進行再強調,做到宣傳部署到位。
(二)自查自糾
11月22日-11月24日:局機關和各下屬單位要認真開展自查自糾,深入查擺在作風建設、執行八項規定中存在的問題,針對查擺出的問題,深挖根源、限期整改,于11月24日前向局辦公室報送本部門自查自糾報告及《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深化機關作風建設自查自糾登記表》。同時,結合兩學一做學習教育,自覺用黨章和黨規黨紀規范言行,切實整治突出問題,推動作風建設不斷取得新成效。
(三)監督檢查
11月28日-12月8日:局辦公室將成立專項檢查組,對局機關、各下屬單位辦公場所、重要餐飲場所、娛樂場所、商場超市、居民小區以及會議場所等地點進行不打招呼、不定時間、不定路線的明查暗訪,重點查上下班出勤、上班時間工作狀態、接待辦事群眾作風、公車使用、違規公款吃喝、午間飲酒等情況及重點工作落實情況。
(四)規范整改
12月9日-12月15日:對監督檢查中發現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的問題和作風建設突出問題,開展人社系統內部通報,加大曝光力度。對存在的制度性管理問題,采取部門負責人廉政約談方式,推進管理制度完善和落實,進一步提高人社系統工作人員精神風貌,提高工作效能,改進作風建設。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局領導班子要切實做好帶頭作用,以身作則,當好作風建設的排頭兵。各下屬單位負責人要切實履行本部門作風建設主體責任,把此次集中整治作為當前加強作風建設的一項重要工作,對本部門工作人員要嚴格教育、加強管理,切實推進機關作風建設取得成效。
(二)注重協調溝通
局機關辦公室要充分履行職責,采取有力措施,及時與區風建設職能部門、各下屬單位溝通,做好上傳下達,保障監督檢查中信息暢通。同時,在自查和督查過程中,要注重分析新情況、研究新問題、提出新對策,確保不走過場、不留死角。
(三)嚴肅問責追究
對在集中整治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和薄弱環節,局機關和各下屬單位要及時完善相關規定,堵塞制度漏洞,強化日常監管,把紀律規矩立起來、嚴起來。對頂風違紀行為,要從重嚴肅處理。對作風建設問題查處問責不力、四風問題突出的單位或個人,既要追究當事人責任,又要追究部門分管領導和主要負責人責任。
附: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深化機關作風建設自查自糾登記表
連云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11月18日
附件
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
深化機關作風建設自查自糾登記表
填報單位:(蓋章)
自查自糾內容 |
自查情況(有或存在的問題個數,或無) |
存在的 主要問題 |
處理情況 |
整改措施 |
庸懶散、不作為、亂作為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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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公款吃喝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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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配備使用公務用車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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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辦婚喪喜慶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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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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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占用辦公用房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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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收送禮品禮金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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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方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