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 | 01425826-4/2016-00002 | 分 類 | 其他 / 通知 |
發布機構 | 連云區人社局 | 發文日期 | 2016-01-07 |
標 題 | 關于做好2015年全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 ||
文 號 | 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
時 效 | 有效 |
關于做好2015年全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黨工委,區委各部委辦,區各辦局院社、區直各單位黨(工)委(黨組)、總支(支部):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關于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相關規定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做好2015年全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連人社發〔2015〕361號)文件精神,為嚴格考核制度、規范考核程序、強化考核作用,做好2015年度全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工作,結合我區實際情況,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年度考核范圍和對象
全區事業單位(不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中在冊正式工作人員。
二、年度考核內容
年度考核應以平時考核考勤為基礎、以履行聘用合同和崗位職責為主要依據、以工作績效和服務對象滿意度為重要內容,按照規定的內容從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全面考核。
德:主要考核思想政治素質、職業道德、公共服務意識和遵紀守法情況。
能:主要考核專業技術、技能、管理的業務在履行崗位職責方面的能力及水平,業務能力提高、知識更新情況。
勤:主要考核工作態度、勤奮敬業精神和遵守勞動紀律情況。
績:主要考核履行崗位職責情況,完成工作的數量、質量和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及其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服務對象的滿意程度。
廉:主要考核廉潔自律、廉潔奉公情況。
三、年度考核等次和比例
年度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被確定為優秀等次的人數,一般掌握在參加考核總人數的15%以內。2015年度受到區委區政府以上或上級主管部門與組織、人社部門聯合開展的綜合性表彰的先進單位(指直接對該事業單位的表彰,不包含對主管部門的表彰),在考核前經組織、人社部門審核備案后,優秀等次人員比例可適當提高,最高不超過20%。注意:申請提高優秀比例審核通過后,申請單位還須通過連云港市機關事業單位綜合管理信息系統進行提交(具體操作見附件6),審核單位將通過系統調整相應優秀比例。
優秀等次人員,應適當向單位主體崗位傾斜。以專業技術崗位為主的事業單位,優秀等次應向主體專業技術崗位人員傾斜;以工勤技能崗位為主的事業單位,優秀等次應向一線工勤技能崗位人員傾斜;管理崗位優秀等次的人員原則上應不超過參加考核的管理人員總數的15%。
四、年度考核參考標準
(一)管理人員年度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標準。
優秀:正確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模范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廉潔奉公,精通業務,工作勤奮,有改革創新精神,出色地履行崗位職責,工作成績突出,服務對象滿意度高。
合格:正確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廉潔自律,管理業務熟練,工作積極,較好地履行崗位職責,完成工作任務,服務對象較為滿意。
基本合格: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管理業務素質一般,未完全履行崗位職責,基本完成工作任務,在工作中存在一定失誤,服務對象滿意度一般。
不合格:業務素質較低,組織紀律較差,難以適應工作要求,或工作責任心不強,履行崗位職責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務,在遵紀守法方面存在錯誤,在工作中存在嚴重失誤,服務對象不滿意。
(二)專業技術人員年度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標準。
優秀: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模范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各項規章制度,職業道德好,工作責任心強,勤奮敬業,專業技術能力強、水平高或提升快,工作有創新,出色地履行崗位職責,在專業技術崗位工作中成績突出,服務對象滿意度高。
合格: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各項規章制度,有較好的職業道德,工作負責,業務熟練,專業技術能力較強或提高較快,能夠履行崗位職責,完成工作任務,無責任事故,服務對象較為滿意。
基本合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各項規章制度,業務素質和職業道德表現一般,專業技術能力一般,基本完成工作任務,未完全履行崗位職責,在工作中存在一定失誤,服務對象滿意度一般。
不合格:業務素質低,組織紀律較差,工作責任心不強,專業技術能力低,難以適應工作要求,不能履行崗位職責,不能完成工作任務,在遵紀守法方面存在錯誤,在工作中存在嚴重失誤或造成責任事故,服務對象不滿意。
(三)工勤技能人員年度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標準。
優秀:政治思想表現好,模范遵守法律、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精通業務,工作勤奮,責任心強,確保勞動安全,工勤技能能力強、水平高,出色地履行崗位職責,工作成績突出,服務對象滿意度高。
合格:政治思想表現好,自覺遵守法律、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熟悉業務,工作積極,無責任事故,注重勞動安全,工勤技能水平較高,能夠履行崗位職責,完成工作任務,服務對象較為滿意。
基本合格:政治思想表現一般,工勤技能能力水平一般,未完全履行崗位職責,基本完成工作任務,忽視勞動安全,出現事故苗頭或發生輕微事故,服務對象滿意度一般。
不合格:組織紀律較差,工勤技能能力水平差,難以適應工作要求,不能履行崗位職責,不能完成工作任務,工作責任心不強,忽視勞動安全、違反工作和操作規程,在工作中存在嚴重失誤或發生嚴重責任事故,在遵紀守法方面存在錯誤,服務對象不滿意。
事業單位中受行政處分人員的年度考核等次的確定,按照中組部、人社部、監察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人社部函〔2012〕290號)辦理;受黨紀和政紀處分的,參照《關于公務員懲戒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59號)》執行,按對其年度考核結果影響較重的處分確定年度考核等次。
五、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
事業單位或事業單位主管部門設立非常設性的考核委員會或考核小組,制訂考核計劃和實施方案,負責考核工作的具體組織實施。考核委員會或考核小組由本單位或主管部門負責人、組織人事部門、紀檢監察有關人員和有關部門負責人及工作人員代表組成。考核委員會或考核小組成員在考核工作中按照有關規定實行回避制度。
年度考核一般采取個人總結或述職、績效分析、專項工作檢查、結合部門內部評議、服務對象滿意度調查等辦法,對工作人員一年中德能勤績廉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定。
具體程序如下:
(一)事業單位組織全體工作人員學習考核相關文件和政策規定;
(二)被考核人對全年的德、能、勤、績、廉主要情況進行總結、述職,填寫《連云港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登記表》;
(三)考核小組通過多種形式聽取單位職工意見或服務對象意見;
(四)被考核人所在事業單位負責人在聽取職工意見和服務對象滿意度的基礎上,根據平時工作情況、部門內部評議和個人總結等寫出評語,提出考核等次建議,填寫在個人年度考核登記表單位負責人意見一欄;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分管領導根據事業單位負責人建議等次,確認同意考核等次,填寫在個人年度考核登記表主管領導評鑒意見一欄。
被考核人為事業單位負責同志的,由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分管領導在主管領導評鑒意見提出考核等次建議。
(五)考核委員會或考核小組對主管領導提出的考核意見進行審核;
(六)擬確定為優秀等次的人員名單在本單位范圍內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七)事業單位主管部門負責人確定考核等次,并在考核委員會(小組)審核意見加蓋主管部門公章確認等次。對被確定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的,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被考核人員對在年度考核中被定為基本合格或者不合格不服的,可按照中組部、人社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申訴規定》(人社部發〔2014〕45號)的規定申請復核、申訴。
(八)將考核結果存入本人檔案并按相關要求報組織、人社部門備案。
對擔任事業單位各級領導職務人員的年度考核,主管部門認為必要時,可以組織民主測評,測評結果作為確定考核等次的參考。
六、年度考核結果的使用
(一)年度考核被確定為優秀等次的,參加競(晉)聘上崗時在同等條件下可予以優先;
(二)年度考核被確定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按照有關規定相應調整工資待遇;本年度計算為競聘更高等級崗位的任職年限;
(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被確定為基本合格、不
合格等次的,工資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四)年度考核結果作為調整崗位、續訂聘用合同的依據。
七、年度考核有關事項
(一)事業單位新進工作人員首次就業,在試用期內參加年度考核,只寫評語,不確定等次;非首次就業,本年度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累計不到半年的(含試用期),不參加本單位年度考核;超過半年的(含試用期),由其現所在單位進行年度考核并確定等次,有關情況由原單位提供。
(二)事業單位派出掛職鍛煉、學習培訓、執行其他任務的工作人員,除特殊規定外,一般由派出單位進行年度考核,主要根據掛職鍛煉、學習培訓以及執行其它任務的表現確定等次。相關情況由其掛職鍛煉、學習培訓以及執行其它任務的所在單位提供。
(三)病假(因公負傷除外)、事假、非單位派出外出學習累計超過半年的工作人員,不參加年度考核。
(四)對無正當理由不參加年度考核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經教育后仍拒絕參加的,其考核結果直接確定為不合格等次。
年度考核確定為不合格、基本合格或者年度考核不定等次、未參加考核的,必須由單位填寫《年度考核結果特殊情況登記表》,并說明具體理由。
八、年度考核有關要求及時間安排
(一)切實加強領導,認真做好年度考核組織實施工作。考核工作是調動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積極性、加強干部隊伍建設、促進社會事業科學發展的重要舉措。各主管部門、區各直屬事業單位要認真落實年度考核工作要求,抓緊部署,精心組織,確保考核工作按期完成。要切實發揮各級黨組織的領導作用,落實廣大干部職工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增強考核工作的公開度和透明度,確保考核結果的客觀、公正。
(二)認真執行政策,嚴肅考核工作紀律。各主管部門、區各直屬事業單位要嚴格執行考核政策規定,考核優秀比例人數不得突破限額,不得借考核工作打擊報復,不得徇私舞弊、弄虛作假,不得瞞報漏報考核結果。對違反上述規定的行為,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并追究相關領導和工作人員的責任。
(三)做好審核備案,落實考核工作要求。考核工作的具體安排如下:
今年,各單位統一使用連云港市機關事業單位綜合管理信息系統上報年度考核結果,相應表格應從系統中直接打印,具體操作請參考《年度考核系統上報操作說明》(附件6)。
(一)各事業單位要在2016年1月20日前完成所有人員考核結果的報批備案工作,由主管局統一報送。如有符合提高優秀等次人數比例條件的,要在2016年1月6日前,由主管局將提高優秀比例申請及申請提高優秀比例所依據的表彰文件,按照管理權限,報區委組織部、區人社局審核。凡不能按期完成的,獲獎單位不享受提高優秀比例的政策,同時,每延遲一個星期,在15%優秀比例的基礎上,遞減單位優秀比例的5%。
(二)按時上報審查材料。
1、《2015年度考核登記表》。
2、《2015年度連云港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結果審核備案表》(從系統打印)、《2015年度連云港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結果花名冊》(從系統打印一式三份,請將優秀人員排序在前)
3、《2015年度連云港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結果匯總表》(從系統打印)一式三份。
4、有特殊情況的報送《年度考核結果特殊情況登記表》。
5、所有上報表格均應加蓋單位公章,需主管部門蓋章的應加蓋主管部門公章,由主管局統一報送。
(三)表格下載。所需表格和相關資料可在連云黨建網、連云區人民政府下載專區中下載。
(四)上述考核材料,各單位要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報區委組織部或區人社局審核備案。
聯系電話:區委組織部干部科 82309159
區人社局公務員管理科 81888097
中共連云區委組織部 連云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