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1425826-4/2014-00016 | 分 類 | 其他 / |
發布機構 | 連云區人社局 | 發文日期 | 2014-08-29 |
標 題 | 連云區人社局關于加強中秋國慶期間作風建設和開展黨員干部違規吃喝等問題專項督查實施方案 | ||
文 號 | 連區人社〔2014〕58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
時 效 | 有效 |
連云區人社局關于加強中秋國慶期間作風建設和開展黨員干部違規吃喝等問題專項督查實施方案
局機關各部門、各下屬單位:
中秋國慶將至,為進一步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省委十項規定和市委二十實施辦法和區委十八條實施辦法精神,切實加強作風建設,持之以恒糾正四風,按照區紀委相關文件要求,現就加強中秋國慶期間作風建設和開展黨員干部違規吃喝等問題專項督查實施方案制度如下:
一、時間安排
8月下旬到10月上旬集中開展專項監督檢查。
二、組織實施
人社局各部門要按照守土有責的要求迅速開展自查自糾,發現問題,嚴肅查處。局機關要迅速組織專人對各部門執行情況開展專項檢查。
三、檢查重點
人社局各部門要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八項規定、《廉政準則》和厲行節約要求的落實,堅決做到執行不打折、不變通、不走樣,堅決制止各種奢侈浪費行為,重點檢查區人社系統各部門貫徹落實節日期間作風建設和執行公務接待規定的情況,要切實做到五個嚴禁:
1、嚴禁用公款購買贈送或收受月餅等各種節禮;
2、嚴禁用公款購買贈送或收受各種商業預付卡、購物卡、消費劵和電子禮品卡;
3、嚴禁出入私人會所或利用培訓中心、招待所、療養院、機關食堂等搞奢靡享受、吃喝玩樂,以及公款相互宴請、工作日午餐飲酒等;
4、嚴禁借節日之機突擊花錢和濫發津貼、補貼、獎金、實物,以及借工會、學會、協會等名義濫發錢物;
5、嚴禁公款旅游、公車私用、組織和參與公款高消費娛樂和健身活動、公款報銷或支付應由個人負責的費用。
四、相關要求
人社局各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區紀委《關于加強中秋國慶期間作風建設的通知》和《關于開展黨員干部違規吃喝等問題專項檢查的通知》要求,突出檢查違規大吃大喝等問題,迅速組織開展自查,局機關將組織開展明查暗訪和突擊檢查,嚴格責任追究,對執行五個嚴禁不力,致使本單位、本部門奢靡之風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響的,要嚴肅追究該部門相關人員的責任。
201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