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1425823-X/2016-00029 | 分 類 | 其他 / 通知 |
發布機構 | 連云區民政局 | 發文日期 | 2016-08-17 |
標 題 | 關于開展2016年度社會組織評估工作的通知 | ||
文 號 | 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詳細名單見附件2(2016年連云區可申報參評更高等級社會組織名單)二、提交材料1.《社會組織評估申報書》1份;符合(一)項第1條的須在9月30日前報送材料至區民政局,詳細名單見附件1(2016年連云區符合基本條件須參評社會組織名單)符合(二)項第1條或第2條的須在8月26日前報送市民政局,報送之前送區民政局審核;社會組織法人證書復印件(含正、反面)。聯系方式:伏開勇 | ||
時 效 | 有效 |
關于開展2016年度社會組織評估工作的通知
各業務主管單位、全區性社會組織:
為進一步推進社會組織規范化建設,促進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根據民政部《社會組織評估管理辦法》(民政部令第39號)和省民政廳《江蘇省社會組織評估管理辦法》(蘇民規〔2010〕3號),決定開展2016年度全區性社會組織評估工作?,F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參評對象
(一)在區民政局注冊登記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
1. 2013年12月31日前登記成立且未參加過等級評估的;
2. 獲得評估等級滿2年、自評能夠達到更高等級的;
符合(一)項第1條的須在9月30日前報送材料至區民政局,詳細名單見附件1(2016年連云區符合基本條件須參評社會組織名單)
?。ǘ┰趨^民政局注冊登記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
1. 獲得3A等級滿2年,擬申報4A;
2. 獲到4A等級滿2年,擬申報5A等級的;
符合(二)項第1條或第2條的須在8月26日前報送市民政局,報送之前送區民政局審核;詳細名單見附件2(2016年連云區可申報參評更高等級社會組織名單)
二、提交材料
1.《社會組織評估申報書》1份;
2. 根據本組織所對應的評估標準進行自評,并提交自評表1份;
3. 社會組織法人證書復印件(含正、反面)。
符合上述(二)款第2條的社會組織還需提交近5年來的工作總結。
三、相關事項
1. 具體申報要求和所需提交的申報書、自評表等,請從QQ 群:164021781群文件中下載;
2. 提交材料截止時間為2016年9月30日;
3. 聯系方式:
伏開勇 電話:0518-82308897
地 址:連云區政府民政局A111辦公室(西墅路1號)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