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1425844-0/2018-00029 | 分 類 | 民政、扶貧、救災 / 通知 |
發布機構 | 連云區連云街道辦 | 發文日期 | 2018-07-20 |
標 題 | 關于建立連云街道社會救助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的通知 | ||
文 號 | 連街道辦〔2018〕38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連街道辦〔2018〕38號關于建立連云街道社會救助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的通知各社區居委會,機關有關部門:根據國務院《社會救助暫行辦法》要求,為加強對連云街道社會救助工作的組織領導,強化部門協作配合,及時解決工作中面臨的重大問題,統籌推進連云街道社會救助體系建設,結合連云街道實際情況,經研究,建立連云街道社會救助工作聯席會議(以下簡稱聯席會議)制度。 | ||
時 效 | 有效 |
關于建立連云街道社會救助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的通知
連街道辦〔2018〕38號
關于建立連云街道
社會救助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的通知
各社區居委會,機關有關部門:
根據國務院《社會救助暫行辦法》要求,為加強對連云街道社會救助工作的組織領導,強化部門協作配合,及時解決工作中面臨的重大問題,統籌推進連云街道社會救助體系建設,結合連云街道實際情況,經研究,建立連云街道社會救助工作聯席會議(以下簡稱聯席會議)制度。現將聯席會議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主要職能
在街道辦事處領導下,研究擬定完善社會救助體系的重大制度、政策、體制和機制,適時提出工作建議;統籌做好最低生活保障與醫療、教育、住房等社會救助政策以及促進就業、扶貧開發政策的有效銜接;協調解決申請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跨部門信息共享問題;督導推進連云街道社會救助體系建設;完成連云街道交辦的其他社會救助事項。
二、成員單位
街道主任任聯席會議負責人,分管民政領導任召集人,各成員單位有關負責同志為聯席會議成員。聯席會議由黨政辦、民政辦、財政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城管辦、綜治辦、衛計辦、工青婦、殘聯、派出所、衛生服務中心、勝利社區等20個有關負責同志為聯席會議成員,街道民政辦為牽頭單位。聯席會議可根據工作需要,邀請其他相關部門人員參加。聯席會議成員因工作變動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提出,報街道辦事處研究確定。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街道民政辦,承擔聯席會議的日常工作,由民政辦負責同志擔任聯席會議辦公室主任。聯席會議設聯絡員,由各成員單位有關業務人員擔任。
三、工作規則
聯席會議原則上每年召開一到兩次例會,由召集人或常務召集人主持。根據街道辦事處要求或工作需要,可以臨時召集會議。在聯席會議召開之前,召開聯絡員會議,提出聯席會議議題和需提交聯席會議議定事項。聯席會議經討論形成一致意見后,以會議紀要形式明確會議議定事項。
四、工作要求
各成員單位要按照聯席會議職責分工,主動研究社會救助工作有關問題,及時向牽頭單位提出需聯席會議討論的議題,認真落實聯席會議確定的工作任務和議定事項,及時處理社會救助工作中需要跨部門協調解決的問題。各成員單位要根據《社會救助暫行辦法》的要求,主動協調,密切配合,互通信息,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發揮好聯席會議在統籌社會救助體系建設中的作用。
五、成員名單
負責人:金 銳 街道辦事處主任
召集人:徐繼富 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成 員:張洪飛 街道辦事處黨政辦副主任
孟憲東 街道辦事處財政所所長
程學梅 街道辦事處民政辦主任、殘聯理事長
張華南 街道辦事處綜治辦副主任
宋雅華 街道辦事處城管辦負責人
董曉萍 街道辦事處人社服務中心副主任
趙 燕 街道辦事處社會事業服務中心副主任、
婦聯主席
曹友標 陶庵衛生服務中心主任
王維福 連云派出所所長
程洪筠 陶庵派出所所長
吳曉華 勝利社區黨委書記
胡月梅 臨海社區黨委書記
孫 紅 荷花社區黨委書記
董沂明 陶庵社區黨委書記
王 芹 硯航社區黨委書記
楊 琴 桃林社區黨支部書記
程彩娣 廟嶺社區黨支部書記
李 芹 云臺社區黨支部書記
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街道民政辦,徐繼富兼任辦公室主任。
六、聯絡員名單
聯絡員:李欣憶 街道辦事處黨政辦科員
董 惠 街道辦事處財政所副所長
相恒陽 街道辦事處民政辦科員
曹 珍 街道辦事處殘聯辦事員
李傳仁 街道辦事處綜治辦辦事員
溫晶晶 街道辦事處人社服務中心辦事員
譚道靈 街道辦事處城建中心科員
李 想 街道辦事處衛計辦辦事員
鮑 瀛 街道團工委副書記
葛新玲 陶庵衛生服務中心工作人員
王維福 連云派出所所長
程洪筠 陶庵派出所所長
張婷婷 勝利社區工作人員
徐 晶 臨海社區副主任
趙利芹 云臺社區副主任
周彥含 荷花社區工作人員
顧 陶 桃林社區副主任
王寬榮 廟嶺社區工作人員
李 丹 陶庵社區主任
董洪杉 硯航社區副主任
連云街道辦事處
2018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