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1425844-0/2018-00004 | 分 類 | 民政、扶貧、救災 / |
發布機構 | 連云區連云街道辦 | 發文日期 | 2018-04-26 |
標 題 | 連云區連云街道辦事處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應急預案 | ||
文 號 | 連街道辦〔2018〕12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連云區連云街道辦事處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應急預案各社區、部門及有關單位:為保障連云街道辦事處地質災害防治應急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和《連云區地質災害防治應急預案》等有關規定,結合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 ||
時 效 | 有效 |
連云區連云街道辦事處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應急預案
連街道辦〔2018〕12號
連云區連云街道辦事處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應急預案
各社區、部門及有關單位:
為保障連云街道辦事處地質災害防治應急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和《連云區地質災害防治應急預案》等有關規定,結合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附件:連云街道辦事處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應急預案
連云街道辦事處
2018年4日17日
連云街道辦事處地質災害防治
工作應急預案
1 編制目的
規范地質災害應急工作,合理配置救災資源,確保地質災害防治應急工作快速、協調、高效、有序開展,避免或最大限度地減輕災害造成的損失,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
2 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建立健全群測群防機制,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
統一領導、分工負責。實行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統一指揮,分部門負責。充分發揮應急指揮機構作用,有關部門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工作。
分級管理,屬地為主。建立健全按災害級別分級管理、條塊結合、屬地為主的管理體制,完善聯動協調和快速反應機制,做到快速、準確、高效應對地質災害。
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街道范圍內處置因自然因素或人為活動引發的危害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的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地面沉降等與地質作用有關的地質災害。
4 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分級
地質災害按危害程度和規模大小分為特大型(I級)、大型(II級)、中型(III級)、小型(IV級)四級。
4.1 特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I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
(1)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1000人以上,或潛在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地質災害險情;
(2)因災死亡30人以上,或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的地質災害災情。
4.2 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II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
(1)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潛在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地質災害險情;
(2)因災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災情。
4.3 中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III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中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
(1)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潛在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險情;
(2)因災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災情。
4.4 小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Ⅳ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小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
(1)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100人以下,或潛在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險情;
(2)因災死亡3人以下,或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災情。
5 組織機構和職責
連云街道辦事處成立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
總指揮:由連云街道辦事處主任擔任;副總指揮:由連云街道辦事處分管土地、安全的副主任等擔任;成員:由街道黨政辦、財經辦、監察室、國土資源所、安監所、城鎮建設服務中心、社會事業辦、衛生院、供電所、派出所、營山社區等負責人組成。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安監所所長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設在辦事處城鎮建設服務中心。聯系電話: 82332223 。
5.1 指揮部職責:
貫徹執行連云區汛期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小組的命令和決策,接受街道黨工委關于地質災害防災救災工作的各項指令;根據災情對啟動地質災害應急預案提出論證意見,領導、指揮、部署、協調地質災害應急工作;部署組織各防災救災行動;執行黨工委、街道辦事處下達的其他任務。
5.2 街道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小組各相關部門職責分工:
人武部負責調集部隊和民兵趕赴災區,搶救受災人員并協助有關部門進行工程搶險。
派出所負責做好災區治安管理、安全保衛,保證搶險救災工作的順利進行。
國土所負責組織專家進行地質災害監測工作,在災害現場進行災害的趨勢跟蹤,并會同經貿中心、安監所負責對災害造成的經濟損失和人員傷亡情況做出統計評估,為政府抗災提供依據。
衛生院負責迅速組織急救隊伍,搶救傷員。
財政所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受災群眾安撫等善后工作。
街道辦事處制定統一的預警信號,制定具體的警戒交通管制等工作方案,并向區政府匯報。
6 應急處置
地質災害工作的啟動程序:地質災害發生后,由街道辦事處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提議,街道辦事處發布地質災害臨災預報,并啟動地質災害應急預案。
6.1 臨災應急反應
如果發現災害可能發生,街道辦事處發出統一制定的預警信號,在險情地段設立警示標志,設立監測點,安排專人負責觀察,做好數據記錄,同時將搶險救災工作方案報區政府。
街道辦事處地質災害救災領導小組要與所在村、社區密切聯絡,密切注視和跟蹤災情并及時向街道辦事處匯報,街道辦事處地質災害救災領導小組做好救災的各項準備工作。國土所要加強監測,及時向街道辦事處報告災情變化情況。
6.2 地質災害發生后應急反應
1、發生地質災害后街道辦事處負責全面指揮救災等相關工作,并向區政府報告,同時成立救災現場指揮部。
2、地質災害發生后應立即啟動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安置和疏散災民;組織干部群眾進行自救互救;接待安置救援人員及救災物資,把國家及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3、國土所要立即聯系有關部門,對已發生的地質災害規模、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等情況進行現場調查。查明災害發生的形成條件、誘發因素;對出現險情的隱患點,應依據監測獲得的前兆特征判斷危險性程度、激發條件,采取針對性的應急防范措施,阻止災害的再次發生。
4、民政部門要積極做好受災群眾安撫等善后救助工作。組織急救隊伍 ,搶救傷員和所需藥品及醫療器械的供應;制定并組織實施疾病預防控制;指導災區做好災民的基本生活保障。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