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1425838-7/2020-00015 | 分 類 | 農業、林業、水利/農業、畜牧業、漁業 / |
發布機構 | 區林業和海洋局 | 發文日期 | 2020-07-07 |
標 題 | 關于區十五屆人大四次會議 第057號建議的答復 | ||
文 號 | 無〔〕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
時 效 | 有效 |
關于區十五屆人大四次會議 第057號建議的答復
李慶國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三無”漁船,適航船納入安全管理建議》收悉,經研究,現答復如下:
感謝您對連云區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您提出的海洋涉漁“三無”船舶的問題,歷來是海洋捕撈漁船管理的難題,也是一個社會化的問題。
“三無”漁船,即未經檢驗、未取得漁業船舶檢驗證書,無有效的漁業船舶船名、船號、船舶登記證書,未依法取得捕撈許可證的從事捕撈作業生產的漁船,不受涉漁相關法律法規保護。2019年8月27日,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聯合印發了《連云港市漁業安全生產“一打三整治”專項行動方案》,要求在全市范圍內嚴厲打擊涉漁“三無”船舶及浮子筏,對查獲的“三無”船舶及浮子筏進行集中拆解,對涉及違法犯罪的“三無”船舶及浮子筏,移送公安司法機關處理,此項工作已納入鄉鎮網格化管理責任范圍。自行動開展以來,在各方單位的大力配合下,全區查獲并拆解“三無”船舶及浮子筏210艘,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整治涉漁“三無”船舶及浮子筏是“一打三整治”行動的重中之重,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們嚴格堅持“全面、徹底、干凈”的工作目標,下大決心、花大力氣、從嚴打擊涉漁“三無”船舶及浮子筏,努力保障我區漁業安全生產秩序的穩定。
連云區林業和海洋局
2020年 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