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 | 01425838-7/2021-00021 | 分 類 | 農業、林業、水利/農業、畜牧業、漁業 / 批復 |
發布機構 | 林海局 | 發文日期 | 2021-08-26 |
標 題 | 關于連云港市連云區連島街道西連島村村民委員會等單位九宗水域灘涂養殖證申請的批復 | ||
文 號 | 連區林海〔2021〕51號〔〕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
時 效 | 有效 |
關于連云港市連云區連島街道西連島村村民委員會等單位九宗水域灘涂養殖證申請的批復
各相關用海單位:
你單位2020年度提出的養殖證申請經我局水域灘涂養殖證審核委員會審核,現批復如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經研究,同意連云港市連云區連島街道西連島村村民委員會等單位九宗水域灘涂養殖證的申請。養殖面積、養殖方式和養殖使用范圍分別見附件。
附件:連云港市連云區連島街道西連島村村民委員會等單位九宗申請養殖范圍表
連云區林海和海洋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