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1425813-3/2018-00078 | 分 類 | 科技、教育 / 批復 |
發布機構 | 連云區教育局 | 發文日期 | 2018-12-27 |
標 題 | 關于同意設立連云港市連云區八力云教育培訓中心的批復 | ||
文 號 | 連區教〔2018〕144號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關于舉辦連云港市連云區八力云教育培訓中心的報告》已收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省政府辦公廳關于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實施意見》《江蘇省民辦非學歷教育機構設置和管理辦法(試行)》和《連云港市校外培訓機構設置標準》的相關規定,經對申辦材料的審核和對辦學現場的踏勘,認為你申辦的教育培訓中心基本具備辦學條件, | ||
時 效 | 有效 |
關于同意設立連云港市連云區八力云教育培訓中心的批復
龔海梅:
《關于舉辦連云港市連云區八力云教育培訓中心的報告》已收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省政府辦公廳關于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實施意見》《江蘇省民辦非學歷教育機構設置和管理辦法(試行)》和《連云港市校外培訓機構設置標準》的相關規定,經對申辦材料的審核和對辦學現場的踏勘,認為你申辦的教育培訓中心基本具備辦學條件,批復如下:
同意設立連云港市連云區八力云教育培訓中心,該中心為非營利性、民辦非企業教育培訓的機構,舉辦者、擬任法定代表人和校長皆為龔海梅;中心開展學科輔導、文化藝術、英語口語、棋類等興趣培訓,招生對象面向社會各類人員。辦學地址在連云區五羊路1號(嘉泰花園)。
接此批復后,舉辦者依法到相關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各項手續。在辦學過程中自覺接受管理部門的指導和管理,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履行辦學章程,規范辦學行為,強化安全管理,改善辦學條件,優化師資隊伍,不斷提高教育質量。
連云區教育局
2018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