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142581323/2021-00050 | 分 類 | 科技、教育/教育 / 批復 |
發布機構 | 教育局 | 發文日期 | 2021-12-08 |
標 題 | 關于同意設立連云港市蘇外高級中學有限公司的批復 | ||
文 號 | 連區教〔2021〕133號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你公司報來的《關于設立連云港市蘇外高級中學有限公司的申請報告》收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研究,批復如下: | ||
時 效 | 有效 |
關于同意設立連云港市蘇外高級中學有限公司的批復
連云港海州灣教育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報來的《關于設立連云港市蘇外高級中學有限公司的申請報告》收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同意設立連云港市蘇外高級中學有限公司,學校類型為全日制普通高中營利性民辦學校,法定代表人陳頌菊,校長孟凡春,辦學許可證編號為23207033XX00039,辦學地址為連云區金海大道與匯金路交叉口西側100米。
二、學校簡稱“連云港市蘇外高級中學”,辦學簡稱限用于學校牌匾、成績單、學歷證書、國際交流、招生廣告和簡章,在招生廣告和簡章中使用辦學簡稱的,應當在學校介紹中標注全稱和營利性屬性。
三、學校要參照同級同類公辦學校的設置標準,繼續加強學校建設,不斷完善辦學條件,達到普通高中的教育教學要求。
四、學校要加強師資隊伍建設,保證教師隊伍要相對穩定。要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要嚴格執行國家課程標準和課程計劃,開齊課程開足課時。
五、學校須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切實加強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依法保障學生的合法權益。依法建立獨立財務,健全財務管理。要同步加強黨建工作,正常開展相關工作和活動。
六、自覺接受教育、市場監督管理、物價、審計等有關部門的檢查,不得向社會發布與學校辦學實際不符的招生廣告。
七、請按相關規定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手續。
特此批復。
連云區教育局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