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1425813-3/2017-00024 | 分 類 | 其他 / 通知 |
發布機構 | 連云區教育局 | 發文日期 | 2017-03-24 |
標 題 | 關于加快推進全區中小學飲用水設施建設的通知 | ||
文 號 | 連區教〔2017〕24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根據國務院《全面改善貧困地區義務教育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工作專項督導辦法》和省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江蘇省全面改善貧困地區義務教育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工作專項督導實施方案》(蘇教督委辦〔2016〕10號)、《全面改善貧困地區義務教育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底線要求20條細化標準》等文件精神,要求各中小學要“配備開水供應設施設備”,加大對學生飲用水設施設備的投入,切實解決學生在校期間的飲用水問題 | ||
時 效 | 有效 |
關于加快推進全區中小學飲用水設施建設的通知
大港中專,各中小學:
根據國務院《全面改善貧困地區義務教育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工作專項督導辦法》和省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江蘇省全面改善貧困地區義務教育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工作專項督導實施方案》(蘇教督委辦〔2016〕10號)、《全面改善貧困地區義務教育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底線要求20條細化標準》等文件精神,要求各中小學要配備開水供應設施設備,加大對學生飲用水設施設備的投入,切實解決學生在校期間的飲用水問題。
2016年7月14日區局下發《關于完善全區中小學飲用水設施建設的通知》文件后,13所學校已完成建設,6所學校仍未完成。為加快推進全區中小學飲用水項目建設提出如下意見:
一、各校要將學生飲用水設施設備投入納入教育教學設備投入計劃。
二、各校要對照自身實際情況,采取有效措施,滿足學生對飲用水的需求。
1.可選用步進式電開水器。
2.可選用符合安全標準的直飲水設施。
3.可選用符合安全標準的純凈水設施。
三、各校做好對現有飲用水設施設備的維護保養工作,確保安全與衛生。
請各校于2017年9月前完成飲用水項目建設,區局將在秋季開學后,組織對各中小學學生飲用水工作的專項督查,對未完成的學校予以通報。
連云區教育局
2017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