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1425813-3/2021-00007 | 分 類 | 科技、教育/教育 / 通知 |
發布機構 | 教育局 | 發文日期 | 2021-03-04 |
標 題 | 關于轉發《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
文 號 | 連區教〔2021〕14號 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現將《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廳函〔2021〕3號)轉發給你們,并就做好貫徹落實工作通知如下。 | ||
時 效 | 有效 |
關于轉發《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大港中專,各中小學:
現將《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廳函〔2021〕3號)轉發給你們,并就做好貫徹落實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刻把握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的重要性
科技進步、社會發展致使中小學生越來越普遍使用手機進行資訊查閱、資料查詢、人際交往和自我表達,手機的使用一定程度上方便了學生與教師、家長和社會的溝通聯系。但由于手機的娛樂功能和交際功能越來越豐富,以及中小學生心智還不成熟,部分自控能力較弱的學生過度使用手機,沉迷于網絡游戲和交友聊天,導致學習不專心、視力下降以及親子關系緊張,嚴重影響正常的學習、生活和身心健康。各校要從為黨育人、為國育人、為群眾辦實事的高度,切實加強學生手機規范管理,引導學生正確、合理使用手機。
二、科學制定中小學生手機管理的實施方案
各校要按照“一校一案”的原則,在廣泛征求意見建議的基礎上,制定符合學生身心發展特點、學習生活實際的手機管理實施方案,做到“六個明確”:一要明確手機有限帶入校園的條件;二要明確手機統一保管的場所、方式、責任人;三要明確學生在校期間與家長便捷聯系的公共通道;四要明確教師不得用手機布置作業或要求學生利用手機完成作業;五要明確家長對孩子使用手機監督管理的教育職責;六要明確對違規學生的懲戒辦法。
三、協同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的教育引導
各校要通過國旗下講話、班團隊會、心理輔導等多種形式加強教育引導,幫助學生提高信息素養和手機自我管理能力;要堅持“五育”并舉,拓展社會資源,全面發展素質教育和“適合的教育”,讓學生的學習生活變得更加豐富多彩,為手機遠離校園、學生遠離手機創設更加有利的環境;要通過家長會、家長學校等載體,引導家長以身作則、以疏導為主,幫助孩子嚴格執行事先與父母達成的約定,有效控制好使用手機的時長;要通過加強教學、考試、會議等期間教職員工的手機管理,切實發揮好教師的示范引領作用。區教育局督導辦公室要將學校手機管理情況納入日常監督范圍,確保有關要求全面落實到位。
請各校于3月11日前將中小學生手機管理的實施方案電子稿報送區教育局基教科,3月21日前將各校工作落實情況形成總結材料電子稿(有典型、有經驗、有數據)報區教育局基教科。聯系人:殷杰,聯系電話: 0518-82324943,郵箱: jjk2324943@163.com。
附件: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
連云區教育局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