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1425813-3/2017-00013 | 分 類 | 其他 / 通知 |
發布機構 | 連云區教育局 | 發文日期 | 2017-03-04 |
標 題 | 關于印發《連云區教育局機關文書檔案管理辦法》的通知 | ||
文 號 | 連區教〔2017〕17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為了進一步規范機關文件材料立卷歸檔工作,連云區教育局制定了《連云區教育局機關文書檔案管理辦法》,請各科室能認真貫徹執行 | ||
時 效 | 有效 |
關于印發《連云區教育局機關文書檔案管理辦法》的通知
局機關各科室:
為了進一步規范機關文件材料立卷歸檔工作,連云區教育局制定了《連云區教育局機關文書檔案管理辦法》,請各科室能認真貫徹執行。
附件: 1.連云區教育局機關文書檔案管理辦法
2.連云區教育局文件材料歸檔范圍分類方案和檔案保管期限表
連云區教育局
2017年3月2日
附件1:
連云區教育局機關文書檔案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做好機關文件材料的立卷歸檔工作,逐步實現規范化、制度化和標準化,更好地為教育改革和發展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江蘇省檔案條例》及有關規定,結合區教育局機關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凡區教育局機關在黨政管理以及其他各項活動中形成的、反映連云區教育歷史面貌的、對區教育局和社會具有保存、利用價值的各種文字、圖表、聲像、實物、電子文件等不同形式和載體的歷史記錄,必須按照文書立卷的原則、方法,組成案卷,集中統一保管。
第三條 機關文書檔案工作是機關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辦公室負責機關檔案管理工作,區教育局確定一名局領導分管檔案工作,機關設兼職檔案管理員,各科室應安排一名兼職檔案員負責本科室各類歸檔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保持相對穩定,人員變動應及時通知辦公室。
檔案工作人員必須了解機關的重要工作職責和基本任務,掌握文件處理工作的規律,熟悉文書立卷的基本知識和技能,做好文件材料立卷歸檔工作。
第四條 應把檔案收集管理工作納入各科室全體人員的職責范圍,做到每項重要的黨政管理工作都有完整、準確、系統的文件材料歸檔保存。
機關工作人員在其從事的各項職務活動中形成的各種載體、形式的文件材料,應按規定移交歸檔,由辦公室集中管理,確因工作需要留存的,自備重份或復印件,原件移交檔案室歸檔。
第五條 建立健全信訪檔案歸檔、取閱制度,對上級轉交辦以及自收信訪件的接收、辦理、辦結等全過程的資料進行整理歸檔,對紀檢信訪檔案要固定存放并有專有柜櫥,以保證檔案的安全。信訪檔案取閱要由取閱人登記簽字,以防止造成信訪材料缺失,檔案管理人員要定期檢查整理,防止錯放、丟失。對于因工作人員失職瀆職找出信訪資料外露、問題線索外流,要嚴格按照黨紀條例和相關保密制度追究責任人相應責任。
第六條 建立重大事項、重大活動信息預報制度。重大事項、重大活動的承辦部門應及時向辦公室提供信息,以便于檔案管理人員對重大活動檔案工作進行監督指導。
承辦部門應指定專門人員負責對重大事項、重大活動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歸檔的材料應完整、準確,符合歸檔的要求,并按規定整理,移交機關檔案室保管。由多個科室參與的會議、活動形成的文件材料由主辦科室負責收集歸檔。
重大事項、重大活動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上級主要領導人來本區教育系統視察、考察、調查研究和指導工作。
(二)局領導參加的有較大影響和意義的活動。
(三)教育局、各學校的成立、變更和撤消。
(四)國外、境外各界知名人士、友好團體、外省縣市教育部門或單位到本區教育系統的訪問、考察等。
(五)區教育局承擔的國家級和省市級科學技術研究項目的開發研制工作。
(六)以區教育局名義組織召開的重要會議、活動。
(七)其它具有重大影響和意義的活動。
第七條 歸檔時間
(一)各科室和直屬單位要建立健全日常文件材料歸檔制度,對辦理完畢或批存的文件材料由專兼職檔案人員集中統一保管。
(二)各類文書檔案、電子檔案隨文件材料的產生,按照紙制文件及其電子版本同步整理的規范要求及時整理歸檔。
(三)人事管理過程中產生的檔案由人事科負責管理。
(四)音像檔案采取隨時歸檔的辦法,由形成科室或單位負責對應歸檔的音像檔案進行收集,按規范要求整理,自形成之日起一個月內移交檔案室。
(五)實物檔案隨時整理,定期歸檔,根據實際情況當年歸檔。
第八條 文件材料歸檔要求
(一)檔案立卷歸檔總的要求是: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規律和特點,保持文件之間的有機聯系,區別不同價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二)歸檔文件材料應完整、準確、系統,手續完備,工程項目檔案應由施工單位繪制竣工圖。歸檔的文字材料應符合規定格式,做到工整、清晰。對破損的文件材料應托裱,書寫材料不符合要求或字跡已擴散的應復制并與原件一并裝訂。
(三)文書檔案應按照歸檔紙制文件及其電子版本同步整理的規范要求整理。
1.在歸檔的文件材料中,應當將每份文件的正件與附件、印件與定稿、請示與批復、轉發件與原件、多種文字形成的同一文件一并入檔。
2.文書檔案的立卷工作由各科室專兼職檔案人員配合,局檔案室文書檔案員負責組卷、編目。
3.各科室報送夾內的文件材料應按時間排序,并編制歸檔文件目錄,歸檔文件目錄要制成數據庫文件,同時按照要求保存紙制文件的電子版本,沒有電子版本的要進行掃描。
4.報送文件材料的說明,應逐項填寫在登記表內,若無情況可說明,也應將立卷人、審核人的姓名和時間填上以示負責。
(四)音像檔案、實物檔案按照相關規定整理歸檔,并按照要求定期移交檔案室。歸檔時編寫移交清冊,由經辦人和責任人分別簽字。
第九條 檔案工作人員應加強檔案管理,嚴格檔案借閱制度,做好保密工作,確保檔案安全。機關檔案主要供本單位利用,其他單位和個人查閱檔案時,應持單位介紹信,經領導同意后,方可查閱。對重要的、珍貴的檔案資料,一般不提供檔案原件,特殊需要應經主管領導批準。
檔案室應配合檔案局工作,推進檔案信息化,為機關各項工作提供便利的檔案借閱等服務,有計劃地開發檔案信息資源,開展檔案編研工作。
第十條 對保管期限已滿的檔案,應組成由檔案部門和業務部門參加的鑒定小組,進行鑒定。對失去保存價值的檔案進行登記造冊,經領導同意后,在指定地點由二人監銷,監銷人在銷毀清冊上簽字。
第十一條 按照有關規定,定期向區檔案局移交檔案。
第十二條 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直屬事業單位應按照本辦法制定相應的檔案工作制度,使本部門應歸檔資料齊全,檔案質量符合要求,能夠安全保管。
第十三條 建立健全檔案工作檢查、評估和考核制度。對檔案工作成績優秀、貢獻突出的檔案工作人員或有關人員應給予表彰獎勵。
第十四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本辦法由連云區教育局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2:
連云區教育局文件材料歸檔范圍
分類方案和檔案保管期限表
一、辦公室(綜治辦)
序號 |
歸檔范圍 |
保管期限 |
1 |
辦公室承辦的會議文件材料 |
|
1.1 |
局工委會議記錄、紀要 |
永久 |
1.2 |
局長辦公會議記錄、紀要 |
永久 |
1.3 |
全區教育工作會議 |
|
1.3.1 |
通知、議程、報告、領導講話、表彰、總結、紀要等 |
永久 |
1.3.2 |
照片、錄音、錄像 |
永久 |
1.3.3 |
典型材料、代表發言材料、交流材料、簡報 |
10年 |
2 |
辦公室形成的業務文件材料 |
|
2.1 |
本機關代上級機關起草并被采用的具有方針政策性、法規性、規范性文件的最后草稿 |
10年 |
2.2 |
本機關研究擬定全區教育工作的有關規范、規定、標準、辦法、實施細則等文件 |
永久 |
2.3 |
本機關政務公開工作目錄、指南等材料 |
30年 |
2.4 |
本機關電子政務工作的有關工作標準、實施細則等文件 |
30年 |
2.5 |
本機關教育新聞宣傳、信息工作的有關工作標準、實施細則等文件 |
30年 |
2.6 |
本機關檔案工作的有關工作標準、實施細則等文件 |
30年 |
2.7 |
本機關固定資產管理工作產生文件材料 |
永久 |
2.8 |
本機關和事業單位因公出國組團、人員的請示與批復 |
永久 |
2.9 |
本機關與有關單位簽訂的合同、協定、協議書等文件材料 |
永久 |
2.10 |
本機關在辦理人大議案、建議,政協委員提案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
|
2.10.1 |
本機關主辦的 |
永久 |
2.10.2 |
本機關協辦的 |
30年 |
2.11 |
本機關的接待工作中產生的文件 |
10年 |
2.12 |
本機關形成的收發文登記簿、檔案交接憑據 |
永久 |
2.13 |
本機關形成的教育工作計劃、總結(全年) |
永久 |
2.14 |
本機關年度文件匯編 |
永久 |
2.15 |
本機關行政復議案件案卷 |
永久 |
3 |
上級機關制發的文件材料 |
|
3.1 |
針對本機關業務工作的文件材料 |
30年 |
3.2 |
上級機關制發的非本單位主要業務工作但需要貫徹執行的綜合性文件材料 |
10年 |
3.3 |
表彰類文件 |
|
3.3.1 |
表彰本機關集體的 |
永久 |
3.3.2 |
表彰本機關個人的、下屬事業單位集體的 |
30年 |
3.3.3 |
表彰下屬事業單位個人的 |
10年 |
4 |
同級機關制發的文件材料 |
|
4.1 |
同級機關制發需要本機關貫徹執行的綜合性文件材料 |
10年 |
4.2 |
表彰類文件 |
10年 |
5 |
下級機關報送的文件材料 |
|
5.1 |
關于教育工作的重大問題的專題報告 |
30年 |
5.2 |
關于教育工作的年度和年度以上的計劃、總結、統計材料 |
10年 |
6 |
其他載體的文件材料 |
|
6.1 |
反映教育工作重大事件、重要工作、重要活動的照片、錄音、錄像 |
永久 |
6.2 |
教育工作中形成的各種證書、獎狀、獎章、獎牌、錦旗、獎杯、紀念品、樣品等實物 |
永久 |
6.3 |
辦公室形成的歸檔電子文件 |
與紙質版本相一致 |
7 |
綜治檔案 |
|
7.1 |
全區教育系統安全穩定工作會議通知、日程、領導講話、表彰、紀要、照片 |
30年 |
7.2 |
全區平安校園創建工作會議通知、日程、領導講話、表彰、紀要、照片 |
30年 |
7.3 |
與外單位聯合召開的由本科室負責承辦校園安全專項工作會議 |
|
7.3.1 |
本科室為主辦的通知、日程、領導講話、表彰、紀要、照片 |
30年 |
7.3.2 |
本科室為協辦的通知、日程、領導講話、表彰、紀要、照片 |
10年 |
7.4 |
本科室研究擬定的安全穩定工作規范、規定、標準、辦法、實施細則等普發性文件 |
永久 |
7.5 |
開展平安校園創建、學校安全保衛、綜治、消防、交通安全等工作的意見、指示性通知 |
永久 |
7.6 |
對同級或下級機關、學校提出有關校園安全政策性問題的來函、請示的復函、批復等文件 |
30年 |
7.7 |
本科室起草的向上級機關匯報業務工作的材料 |
30年 |
7.8 |
校園安全工作的典型經驗、工作總結、專題報告等文件材料 |
10年 |
7.9 |
本科室開展教育系統校園安全管理、指導、督查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
10年 |
7.10 |
監督檢查維護教育系統校園安全工作的文件材料 |
10年 |
7.11 |
本科室年度工作總結、計劃等事務性文件 |
10年 |
二、人事科
序號 |
歸檔范圍 |
保管期限 |
1 |
本科室負責承辦的會議文件材料 |
|
1.1 |
區教育系統黨建工作會議 |
|
1.1.1 |
請示、批復、通知、領導講話 |
30年 |
1.1.2 |
反映會議情況的會議報告、領導講話、評審的照片、錄音、錄像 |
30年 |
1.2 |
區級以上優秀教育園丁和優秀教育工作者表彰獎勵評審工作會議 |
|
1.2.1 |
請示、批復、通知、日程、報告、領導講話、評審結果、總結、簡報、紀要 |
永久 |
1.2.2 |
反映會議情況的會議報告、領導講話、評審的照片、錄音、錄像 |
永久 |
1.3 |
區教育系統宣傳思想政治工作會議 |
|
1.3.1 |
請示、批復、通知、日程、報告、領導講話、表彰、總結、紀要 |
30年 |
1.3.2 |
反映會議情況及會議報告、領導講話、表彰的照片、錄音、錄像 |
30年 |
1.4 |
與外單位或其他科室聯合召開的由本科室負責承辦的專項工作會議 |
|
1.4.1 |
本科室為主辦的 |
|
1.4.1.1 |
記錄、紀要、請示、批復、通知、日程、報告、領導講話、總結 |
30年 |
1.4.2 |
本科室為協辦的 |
|
1.4.2.1 |
記錄、紀要、請示、批復、通知、日程、報告、領導講話、總結材料 |
10年 |
1.5 |
各級各類教師培訓、高層次人才建設、職稱評審、師德教育等專題師資工作會議 |
|
1.5.1 |
請示、批復、通知、日程、報告、領導講話、表彰、總結、記錄、紀要 |
30年 |
1.5.2 |
典型材料、代表發言材料、交流材料、簡報等 |
10年 |
1.5.3 |
照片、錄音、錄像等 |
永久 |
2 |
本科室形成的業務文件材料 |
|
2.1 |
全區教育系統干部隊伍建設規劃工作的有關文件 |
30年 |
2.2 |
全區教育系統干部管理工作制度、規定、辦法等文件 |
永久 |
2.3 |
局機關和下屬事業單位人事任免文件 |
永久 |
2.4 |
下屬事業單位內設機構設置、機構撤并、名稱變更、人員編制等文件材料 |
永久 |
2.5 |
局機關和下屬事業單位關于職工錄用、轉正、聘任、調資、定級、停薪留職、辭職、調動、工資關系轉移、離退休、死亡、撫恤等文件材料 |
永久 |
2.6 |
全區教育系統宣傳工作和學校精神文明建設的有關文件 |
30年 |
2.7 |
局機關和下屬事業單位先進單位、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年度考核優秀等表彰獎勵的文件材料 |
永久 |
2.8 |
局對本系統有關人員的處分材料 |
永久 |
2.9 |
關于省特級教師評審推薦工作的文件材料 |
30年 |
2.10 |
關于教育系統評優表彰工作的文件材料 |
30年 |
2.11 |
本局關于黨外干部、婦女干部、機關離退休干部工作的文件材料 |
30年 |
2.12 |
本局關于機關、下屬事業單位進人計劃、工資福利、勞動用工、軍轉安置等文件材料 |
30年 |
2.13 |
本系統干部名冊及年度報表 |
永久 |
2.14 |
本局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工資年報 |
永久 |
2.15 |
本科室年度工作總結、計劃等事務性文件 |
|
2.15.1 |
本科室開展專項業務調研形成的調研報告、經驗總結、分析統計等文件材料 |
30年 |
2.15.2 |
反映具有創新性、典型性的專項業務工作情況報告 |
10年 |
2.16 |
機關、下屬單位黨群工作文件材料 |
|
2.16.1 |
機關黨工委年度工作計劃、總結 |
30年 |
2.16.2 |
機關黨員大會、機關黨組織換屆選舉會議材料、選舉結果 |
永久 |
2.16.3 |
局機關參加上級黨委統一部署開展的重要專項活動中形成的工作方案、報告、總結等 |
30年 |
2.16.4 |
機關黨組織建設工作、入黨發展對象的選拔、培訓、考察、吸納等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
30年 |
2.16.5 |
黨費收繳和管理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
10年 |
2.16.6 |
黨員名冊、黨員年報表 |
永久 |
2.16.7 |
組織對黨員的管理、培訓、考察,對黨員進行黨性、黨風、黨紀教育形成的文件材料 |
10年 |
2.16.8 |
開展機關作風建設意見、方案 |
30年 |
2.16.9 |
表彰先進黨支部、優秀共產黨員、優秀黨務干部的文件材料 |
30年 |
2.16.10 |
困難黨員調查、補助發放登記表 |
10年 |
2.16.11 |
中心組專題學習計劃 |
30年 |
2.17 |
本科室代上級機關起草并被采用的具有方針政策性、法規性、規范性、專項業務文件的最后草稿 |
10年 |
2.18 |
本科室研究擬定的全區師資工作規范、規定、標準、辦法、實施細則等文件 |
30年 |
2.19 |
全區各級各類教師隊伍建設規劃、政策性文件 |
30年 |
2.20 |
全區各級各類教師師德建設工作的相關文件 |
30年 |
2.21 |
骨干教師隊伍建設工作的規劃、方針政策等文件 |
30年 |
2.22 |
教師職稱評聘工作的規定標準、辦法、實施細則等文件 |
30年 |
2.23 |
教師職稱評聘結果等文件 |
永久 |
2.24 |
教師培訓工作的相關文件 |
30年 |
2.25 |
省教育廳、省人才領導小組等部門有關高層次人才工程實施工作中產生的相關文件 |
30年 |
3 |
上級機關制發的文件材料 |
|
3.1 |
教育廳、市委、市政府等上級機關針對本局關于人事工作的請示所作的批復、批示 |
永久 |
3.2 |
教育廳、市委、市政府等上級機關制發的關于人事工作的文件材料 |
30年 |
3.3 |
上級對本機關的綜合表彰、獎勵等相關材料 |
永久 |
3.4 |
上級機關對本機關有關人員的處分材料 |
永久 |
3.5 |
上級對本機關有關干部任免的通知、批復 |
永久 |
3.6 |
上級對本機關有關黨建統戰工作的通知、批復 |
30年 |
3.7 |
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廳等有關師資建設的政策、法規、方針方面的文件 |
30年 |
3.8 |
非政策性、法規性、方針性的,非重大問題的事務性文件 |
10年 |
4 |
同級機關制發的文件材料 |
|
4.1 |
同級人事、編制部門制發的關于人事、工資、機構編制工作的規定、意見等 |
永久 |
4.2 |
同級機關制發的需要貫徹執行的文件材料 |
30年 |
4.3 |
同級機關制發的關于高層次人才建設和職稱評審工作文件 |
30年 |
5 |
下級機關報送的文件材料 |
|
5.1 |
關于人事、黨建、宣傳、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大問題的專題請示、報告、年度計劃、總結 |
10年 |
5.2 |
關于師資工作的重大問題的專題報告 |
30年 |
5.3 |
關于師資工作的年度和年度以上的計劃、總結、統計材料 |
10年 |
6 |
其他載體的文件材料 |
|
6.1 |
反映人事、師資、黨建、宣傳工作重大事件、重要工作、重要活動的照片、錄音、錄像 |
永久 |
6.2 |
本科室工作中形成的各種證書、獎狀、獎章、獎牌、錦旗、獎杯、紀念品、樣品等實物 |
永久 |
6.3 |
本科室形成的歸檔電子文件 |
與紙質版本相一致 |
三、基礎教育科(體衛藝教科)
序號 |
歸檔范圍 |
保管期限 |
1 |
本科室負責承辦的會議的文件材料 |
|
1.1 |
全區德育工作會議 |
|
1.1.1 |
請示、批復、通知、會議須知、報告、領導講話、表彰、總結 |
永久 |
1.1.2 |
反映會議情況及會議報告、領導講話、表彰的照片 |
永久 |
1.1.3 |
典型材料、代表發言材料、交流材料、簡報 |
10年 |
1.2 |
全區基礎教育、教育現代化等業務工作會議 |
|
1.2.1 |
請示、批復、通知、議程、報告、領導講話、表彰、總結、紀要 |
30年 |
1.2.2 |
反映會議情況及會議報告、領導講話、表彰的照片、錄音、錄像 |
30年 |
2 |
本科室形成的業務文件材料 |
|
2.1 |
關于我區基礎教育發展政策性文件 |
永久 |
2.2 |
關于我區基礎教育教學計劃、學籍管理辦法文件 |
30年 |
2.3 |
關于中小學課程改革、教材建設相關文件 |
30年 |
2.4 |
關于中小學德育和校外教育工作有關指導性文件 |
30年 |
2.5 |
關于中小學民族教育有關指導性文件 |
30年 |
2.6 |
關于中小學各類專題教育和科普工作指導性文件 |
30年 |
2.7 |
關于中小學招生制度改革工作文件 |
30年 |
2.8 |
本科室起草的向上級機關、上級領導匯報基礎教育的材料 |
30年 |
2.9 |
與外機關聯合制發的關于基礎教育的文件材料 |
|
2.9.1 |
本機關為主辦的 |
30年 |
2.9.2 |
本機關為協辦的 |
10年 |
2.10 |
本科室年度工作總結、計劃等事務性文件 |
10年 |
2.11 |
本科室編輯、編寫的業務文件匯編、指導手冊、培訓講義等材料 |
30年 |
3 |
上級機關制發的文件材料 |
|
3.1 |
區委、區政府、市教育局等上級機關針對本機關關于基礎教育的請示所作的批復、批示 |
|
3.1.1 |
政策性、法規性、方針性的,重大問題的 |
永久 |
3.2 |
省、市、區級等上級機關關于基礎教育的文件材料 |
|
3.2.1 |
政策性、法規性、方針性的 |
30年 |
3.2.2 |
非政策性、法規性、方針性的 |
10年 |
3.3 |
上級機關制發的非基礎教育但要貫徹執行的文件材料 |
10年 |
4 |
同級機關制發的文件材料 |
|
4.1 |
同級機關制發的需要貫徹執行的文件材料 |
10年 |
5 |
下級機關報送的文件材料 |
|
5.1 |
關于基礎教育的重大問題的專題報告 |
30年 |
6 |
其他載體的文件材料 |
|
6.1 |
反映基礎教育重大事件、重要工作、重要活動的照片 |
永久 |
6.2 |
工作中形成的各種證書、獎狀、獎章、獎牌、錦旗、獎杯、等實物 |
永久 |
6.3 |
本科室形成的歸檔電子文件 |
與紙質版本相一致 |
7 |
體衛藝教檔案 |
|
7.1 |
陽光體育運動、體育藝術2+1工程、學生體質健康監測、學校公共衛生工作、藝術特色學校考核、軍訓工作、體育藝術競賽交流等以及體育教育、衛生與健康教育、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專業、學科、課程教材建設專題工作會議 |
|
7.1.1 |
通知、表彰日程、總結、記錄 |
30年 |
7.1.2 |
反映會議情況及會議報告、領導講話、表彰的照片 |
10年 |
7.2 |
與外單位聯合召開的由本處室室負責承辦的專項業務會議 |
|
7.2.1 |
文件、通知 |
30年 |
7.2.2 |
日程、領導講話、總結、記錄 |
10年 |
7.3 |
開展體育、衛生與健康教育、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工作的意見、指示性通知 |
30年 |
7.4 |
本科室起草的向上級機關、上級領導匯報業務工作的材料 |
30年 |
7.5 |
與外機關聯合制發的關于本科室業務工作的文件材料 |
|
7.5.1 |
本機關為主辦的 |
30年 |
7.5.2 |
本機關為協辦的 |
10年 |
7.6 |
本科室開展體育、衛生與健康教育、藝術教育、國防教育試點工作形成的典型經驗、工作總結、專題報告等文件材料 |
30年 |
7.7 |
開展學生體質健康監測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
30年 |
四、財務審計科(基建總務科)
序號 |
歸檔范圍 |
保管期限 |
1 |
本科室形成的業務文件材料 |
|
1.1 |
本科室室形成的教育經費統計報表 |
永久 |
1.2 |
全區教育事業統計年報 |
永久 |
2 |
上級機關制發的文件材料 |
|
2.1 |
市教育局、區委、區政府等上級機關制發的屬于本科室主管業務的文件 |
|
2.1.1 |
政策性、法規性、方針性的 |
30年 |
2.1.2 |
非政策性、法規性、方針性的 |
10年 |
3 |
同級機關制發的文件材料 |
|
3.1 |
同級機關制發的需要貫徹執行的文件材料 |
30年 |
4 |
會計檔案 |
|
4.1 |
會計憑證(包括原始憑證、記賬憑證) |
15年 |
4.2 |
會計賬簿 |
|
4.2.1 |
日記賬 |
15年 |
4.2.2 |
總賬 |
15年 |
4.2.3 |
明細分類、分戶賬或登記簿 |
15年 |
4.2.4 |
現金出納賬、銀行存款賬 |
25年 |
4.3 |
賬務報告 |
|
4.3.1 |
年度決算表 |
永久 |
4.3.2 |
月、季度報表 |
5年 |
4.4 |
其他 |
|
4.4.1 |
會計檔案移交清冊 |
15年 |
4.4.2 |
會計檔案保管清冊 |
永久 |
4.4.3 |
會計檔案銷毀清冊 |
永久 |
4.4.4 |
銀行余額調節表 |
5年 |
5 |
學生資助材料 |
|
5.1 |
大學生貸款材料 |
|
5.1.1 |
大學生貸款合同 |
30年 |
5.1.2 |
大學生貸款申請表 |
30年 |
5.1.3 |
大學生貸款承諾書 |
30年 |
5.1.4 |
大學生貸款其他材料 |
30年 |
5.2 |
學費補償申請、審核、上報等相關材料 |
10年 |
5.3 |
學生家庭經濟困難補助相關材料 |
10年 |
6 |
基建檔案 |
|
6.1 |
可行性研究、任務書 |
|
6.1.1 |
項目建議書及報批文件 |
永久 |
6.1.2 |
項目選址意見書及其報批文件 |
永久 |
6.1.3 |
可行性研究報告及其評估、報批、論證文件 |
永久 |
6.1.4 |
設計任務書、計劃任務書、報批 |
永久 |
6.2 |
設計文件 |
|
6.2.1 |
工程地質、水文地質、勘察設計、勘察報告、地質圖、勘察記錄、化驗報告、重要土、巖樣及說明 |
永久 |
6.2.2 |
水文、氣象、地震等其它設計基礎資料 |
永久 |
6.2.3 |
總體規劃設計、方案設計、技術設計、施工圖設計、設計評價是、鑒定及審批文件 |
永久 |
6.3 |
征地、移民文件 |
|
6.3.1 |
征用土地申請、批準文件、紅線圖、坐標圖、行政區域圖 |
永久 |
6.3.2 |
征地移民拆遷、安置、補償批準文件、協議書 |
永久 |
6.3.3 |
建設前原始地形、地貌、狀況、照片 |
永久 |
6.3.4 |
施工執照 |
永久 |
6.4 |
投標書、資質材料、履約類保函、委托授權書和投標澄清文件、修正文件 |
永久 |
6.5 |
招標、投標、承發包合同協議 |
永久 |
6.6 |
中標通知書 |
永久 |
6.7 |
合同談判紀要、合同審查文件、合同書、合同變更文件 |
永久 |
6.8 |
施工文件 |
|
6.8.1 |
建筑施工中形成的開工報告、施工定位、設計變更、施工日記、大事記、竣工報告、竣工圖、聲像等重要性文件材料 |
永久 |
6.8.2 |
設備及管線安裝施工中形成的開工報告、圖紙、施工計劃、質量鑒定、施工安裝記錄、竣工驗收、竣工圖、聲像等重要性文件材料 |
永久 |
6.8.3 |
電氣、儀表安裝施工中形成的開工報告、圖紙會審、系統測試、校核、電氣裝置記錄、竣工報告、竣工圖、聲像等重要性文件材料 |
永久 |
6.9 |
監理文件 |
|
6.9.1 |
監理合同協議、監理大綱、監理規劃、細則及批復 |
30年 |
6.9.2 |
施工及設備器材供應單位資質審核、設備材料報審 |
30年 |
6.9.3 |
監理通知、協調會審紀要、監理工程師指令、指示、來往函件 |
30年 |
6.9.4 |
施工變更價格審查、支付審批、索賠處理文件 |
30年 |
6.9.5 |
施工質量檢查分析評估、工程質量事故、施工安全事故報告 |
30年 |
6.10 |
設備采購、監造工作監理資料 |
|
6.10.1 |
設備采購委托監理合同、采購方案、監造計劃 |
30年 |
6.10.2 |
原材料、零配件等質量證明文件和檢驗報告 |
30年 |
6.10.3 |
設備驗收、交接、支付證書和設備制造結算審核文件 |
30年 |
6.10.4 |
設備采購、監造工作總結、會議紀要、監理日志、月報 |
30年 |
6.11 |
監理工作聲像材料 |
30年 |
五、信訪、監察室
序號 |
歸檔范圍 |
保管 期限 |
1 |
本科室形成的業務文件材料 |
|
1.1 |
本科室形成的工作制度、條例等相關文件 |
永久 |
2 |
上級機關制發的文件材料 |
|
2.1 |
市教育局、區紀委等上級機關制發的屬于本科室主管業務的文件 |
|
2.1.1 |
政策性、法規性、方針性的 |
30年 |
2.1.2 |
非政策性、法規性、方針性的 |
10年 |
3 |
同級機關制發的文件材料 |
|
3.1 |
同級機關制發的需要貫徹執行的文件材料 |
30年 |
4 |
信訪檔案 |
|
4.1 |
上級交辦信訪信件(涉及個人、單位、學校重大事件)及處理結果 |
永久 |
4.2 |
上級交辦信訪信件(涉及個人、單位、學校一般事件)及處理結果 |
30年 |
4.3 |
群眾、家長重要來信來訪及處理結果 |
30年 |
4.4 |
群眾、家長一般來信來訪及處理結果 |
10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