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1425813-3/2016-00081 | 分 類 | 其他 / 通知 |
發布機構 | 連云區教育局 | 發文日期 | 2016-12-15 |
標 題 | 省教育廳省統計局關于印發江蘇教育現代化建設監測評估實施辦法(2016年修訂)的通知 | ||
文 號 | 連區教〔2016〕111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深入推進教育現代化建設努力辦好人民滿意教育的意見》(蘇發〔2016〕17號),進一步做好教育現代化監測評估工作,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江蘇教育現代化監測指標的通知》(蘇政辦發〔2016〕86號)精神,現將《江蘇教育現代化建設監測評估實施辦法(2016年修訂)》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2013年印發的《江蘇教育現代化建設監測評估實施辦法(試行)》(蘇教評〔2013〕2號)同時廢止。 | ||
時 效 | 有效 |
省教育廳省統計局關于印發江蘇教育現代化建設監測評估實施辦法(2016年修訂)的通知
各中小學:
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深入推進教育現代化建設努力辦好人民滿意教育的意見》(蘇發〔2016〕17號),進一步做好教育現代化監測評估工作,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江蘇教育現代化監測指標的通知》(蘇政辦發〔2016〕86號)精神,現將《江蘇教育現代化建設監測評估實施辦法(2016年修訂)》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2013年印發的《江蘇教育現代化建設監測評估實施辦法(試行)》(蘇教評〔2013〕2號)同時廢止。
連云區教育局
2016年12月1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