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1425813-3/2018-00016 | 分 類 | 科技、教育 / 通知 |
發布機構 | 連云區教育局 | 發文日期 | 2018-04-04 |
標 題 | 關于印發《2018年全區教育系統綜合治理和平安法治建設工作要點》的通知 | ||
文 號 | 連區教〔2018〕37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現將《2018年全區教育系統綜合治理和平安法治建設工作要點》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工作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 ||
時 效 | 有效 |
關于印發《2018年全區教育系統綜合治理和平安法治建設工作要點》的通知
大港中專,各中小學、幼兒園,素質教育基地(青少年活動中心),局機關各科室:
現將《2018年全區教育系統綜合治理和平安法治建設工作要點》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工作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連云區教育局
2018年3月16日
2018年全區教育系統綜合治理和
平安法治建設工作要點
2018年全區教育系統綜合治理和平安法治建設工作要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按照安全管理“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的常態要求,完善工作網絡,加強校園安全防范管理,健全校園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機制,提升學校、幼兒園(以下統稱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水平,營造安全和諧的校園及周邊環境。
一、加強部門協作,形成綜合治理合力
1.完善機制明確職責。充分發揮連云區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周邊辦”)平臺作用,規范各項制度,明確管理職責,依法履職、協同配合,確保信息暢通,保障校園及周邊治安秩序穩定。
2.形成協作共治長效機制。強化周邊辦和各成員單位間工作聯系和交流,定期召開季度例會,不斷完善協作共治機制,加強聯合執法和日常檢查考核,提升校園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科學化、規范化水平。開展校園周邊工作專題研究,提高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二、夯實基礎工作,提高校園安全防范水平
3.深入推進平安校園建設。在原有創建工作的基礎上,結合平安法治建設工作的新要求,會同綜治、公安等部門,鞏固和擴大省平安校園示范區創建活動成果;
4.規范校車管理。貫徹落實國務院《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省政府關于校車安全工程的實施意見》等文件,結合《連云港市校車安全管理辦法》和《連云港市校車使用管理規定》,集中開展接送中小學生(幼兒)車輛專項整治行動,加強現有接送學生上下學車輛的規范管理,做好對違規車輛治理工作,堅決杜絕超速、超負等違章行為,確保學生的交通安全。
5.深化公共安全教育。進一步規范學校應急疏散演練,以開學第一周、全國中小學安全教育日、全國交通安全教育日、119消防教育日、防災減災日以及放假前夕等重要時間節點為契機開展針對性安全教育。
6.加強校園安全隱患排查治理。一是要求學校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的要求,嚴格落實安全責任制,按照有關校園安全風險控制和隱患排查要求,把安全管理重心切實放到事前預防和事中控制上來,做到全方位、全時限、無縫隙監管,積極消除校園安全隱患。二是繼續與公安等職能部門開展對校園安全的檢查,并對學校安全隱患整改反饋情況開展實地查看,確保整改落實到位。三是春季、秋季開學前后,聯合各成員單位認真開展學校及周邊治安、交通、文化等環境排查整治工作。
三、加強日常監管,深化學校及周邊治安防控
7.加強學校周邊治安環境和交通環境管理。學校、公安、綜治等部門要加強協調,繼續深化護校安園工作,進一步建立健全校園及周邊地區治安防范長效機制,開展重點人員排摸,落實校園及周邊治安巡邏措施,加強安保人員及平安志愿者培訓,維護校園及周邊良好治安秩序。深化交通大整治工作成果,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要創新校園周邊交通執法管理,在廣泛調研的基礎上,通過宣傳文明交通規范、設置臨時停車位、加大交通違法行為整治力度等措施,建立校園周邊良好交通秩序。
8.加強中小學校周邊環境整治。各成員單位要確保中小學校校園周邊200米內無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性網吧)、電子游戲經營場所。加強網吧管理,無未成年人上網現象。無歌廳、舞廳、卡拉OK廳、游藝廳、臺球廳等娛樂場所。無從事非法性經營活動的游商和無證照攤點。無“三無食品”,無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的玩具、文具、飾品和出版物銷售。
9.依法打擊涉校違法犯罪活動。各成員單位要深入開展“掃黃打非”工作,尤其加大對互聯網、新媒體領域違法行為查處力度,凈化網絡環境;進一步加強寒暑假期間文化市場重點治理,開展出版物市場、教材教輔讀物等專項整治;規范娛樂場所管理,嚴格依法查處違規接納未成年人等違法行為。綜治、公安、教育等相關部門要加強校園周邊治安巡邏,防范、打擊針對師生的暴恐活動。
10.進一步建立完善安全生產工作體系。開展教育系統安全責任體系建設,實現安全生產責任承諾制,落實安全生產重點檢查、警示通報、年終考核等工作制度,開展以校內消防、道路交通、危險化學品、食品安全等為重點的專項檢查,推進校園安全文化建設。
11.有效緩解學校周邊突出環境問題。周邊辦要加強溺水、事故、學生欺凌和暴力行為等重點問題的預防與應對;各相關成員單位要將經整治后仍有明顯反復的突出問題作為重點整治對象,協調相關部門,明確整治措施和時間節點,加強過程管理,切實解決或改善相關學校周邊環境。
12. 做好法治宣傳教育工作。每學年組織兩次以上的法治教育知識講座,聘請法治副校長(公安干警)、法院、檢察院或司法干部授課,提高師生的法治意識,預防校園欺凌和暴力。要將法治教育納入日常教育工作,確實做到計劃、課時、教材、師資“四落實”;組織開展省、市級“依法治校示范校”推薦、評選活動,推進學校法治治理體系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