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1425820-5/2016-00048 | 分 類 | 財政、金融、審計 / 通知 |
發布機構 | 連云區財政局 | 發文日期 | 2016-05-20 |
標 題 | 關于下達2016年春季中小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名額及資助經費指標的通知 | ||
文 號 | 連區財〔2016〕27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
時 效 | 有效 |
關于下達2016年春季中小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名額及資助經費指標的通知
關于下達2016年春季中小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名額及資助經費指標的通知
各中小學:
為進一步做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不讓學生因家庭貧困而輟學,按照市教育局、財政局、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全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連教助[2012]1號)要求,經各校評審、認定,區學生資助中心確認,現將2016年春季中小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名額及資助經費指標下達給你們,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助對象為在我區各中小學校接受普通教育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包括:無生活來源、無法定監護人或社會福利機構收養的孤兒、城鄉持有有效《低保證》家庭或持有《特困職工證》家庭子女、持有《殘疾人證》的學生、革命烈士子女、因公犧牲的軍人子女、家庭出現重大變故,無能力支付基本就讀費用的其他經濟困難家庭子女、生活特別困難的少數民族家庭子女,資助經費平均標準為每人每年:小學1000元,初中1250元,其中低保家庭小學1500元,低保家庭初中2000元,高中2000元。
二、各校按照經確認的受助學生名單做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經費發放工作。各學校可視情況采取向學生直接發放現金或打入銀行賬戶等方式,對城鄉低保家庭要利用現有的政府資助銀行卡,確保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得到有效資助。
三、各學校要切實加強資金管理,不得截留、擠占、挪用,確保??顚S?。
連云港市連云區財政局 連云港市連云區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