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1425820-5/2021-00008 | 分 類 | 綜合政務/其他 / 通知 |
發布機構 | 財政局 | 發文日期 | 2021-01-19 |
標 題 | 關于轉發江蘇省財政廳2021年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的通知 | ||
文 號 | 無〔〕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
時 效 | 有效 |
關于轉發江蘇省財政廳2021年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的通知
各街道辦事處、前三島鄉人民政府,連云開發區管委會,區各委辦局,區各直屬單位:
現將連云港市財政局《關于轉發江蘇省財政廳2021年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的通知》(連財購〔2020〕20號)文件轉發給你們,并就有關事項明確如下:
一、我區采購人采購限額在20萬元(含)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應依法委托政府采購代理機構代理采購,并編報政府采購計劃到區財政部門備案。采購集中采購目錄內5萬元(含)以上、20萬元以下的貨物、工程和服務項目,應在編報政府采購計劃后實施采購,此類項目除定點采購項目外,其他可以實行自行采購。采購集中采購目錄外20萬元以下的貨物和服務項目,可以實行自行采購,無需到區財政部門備案。
二、除服務器、計算機、打印機、防火墻、入侵檢測設備、安全審計設備、公務用車(含乘用車和客車)、機動車保險服務等品目實行全省聯動協議供貨(定點采購)外,我區實行協議供貨(定點采購)的項目還有印刷服務,具體中標供應商名單見附件3。
三、我區執行市網上商城招標結果,我市網上商城包括定點電商和電子競價系統,采購人可在政策范圍內根據采購需求選擇使用。
四、政府購買服務目錄參照附件2:蘇財購〔2020〕16號文執行。
請遵照執行。
附件:1:連云港市財政局關于轉發江蘇省財政廳2021年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的通知(連財購〔2020〕20號)
2:關于印發2020年省級政府購買服務目錄的通知(蘇財購〔2020〕16號)
3:關于對2021-2022年度市區公務印刷聯合實行定點管理的通知(連財購〔2020〕27號)
連云港市連云區財政局
2021年1月19日